他的曆史知識不對吧,8月8號咋是到期日呢?咋編出來的?

來源: 未完的歌 2022-08-18 10:40: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461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未完的歌 ] 在 2022-08-18 10:42: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樓主反駁了快樂-陽光2022-08-18 10:23:43

1941年4月13日簽,有效期5年。

如果條約雙方都未能在條約到期一年前宣布無效,則視為自動再延長五年。

1945年4月5日,蘇聯政府在歐洲東線戰場作戰取得勝利後,才在盟軍的要求下聲明:鑒於日本幫助德國進行反蘇戰爭,並同蘇聯的盟國美英交戰,中立條約已失去意義,提前一年廢除。莫洛托夫在莫斯科召見日本駐蘇大使佐藤,宣布蘇聯政府的正式聲明。

=======================

條約

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與日本天皇陛下,深願鞏固蘇日兩國間之和平與友好邦交,茲特決定締結中立條約,因此雙方任命各自代表: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任命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兼外交人民委員長維阿徹斯拉夫·莫洛托夫,日本天皇陛下任命榮膺一號神寶章之騎士、日本外相鬆岡洋右及榮膺一等旭日章與四等金鳶章之騎士、日本特命駐蘇全權大使建川美次陸軍中將,為各自代表,雙方代表互閱國書,均屬完好妥善,當即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締約國雙方保證維持相互間之和平與友好邦交,互相尊重對方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
第二條 倘締約國之一方成為一個或數個第三國敵對行動之對象時,則締約國之他方,在衝突期間即應始終遵守中立;
第三條 現行條約自締約國雙方批準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五年。在期滿前一年倘締約國雙方均未宣告廢棄本約,則有效期限即自動延長五年;
第四條 現行條約當從速呈請批準。批準證件當從速在東京交換。
現行條約用俄文及日文繕寫兩份,由上開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以昭信守。
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即昭和十六年四月十三日立於莫斯科
莫洛托夫(簽署)
鬆岡洋右、建川美次(簽署)
宣言
遵照蘇日於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締結之中立條約精神,蘇日雙方政府為保證兩國和平與友好邦交起見,茲特鄭重宣言:蘇聯誓當尊重“滿洲國”之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日本誓當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
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三日於莫斯科
蘇聯政府代表莫洛托夫(簽署)日本政府代表鬆岡洋右、建川美次(簽署) [3] 
 
 

所有跟帖: 

這個錯的太離譜。。。 -未完的歌- 給 未完的歌 發送悄悄話 未完的歌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8/2022 postreply 10:49:0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