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吵死了”,竟是所聞最強音!

帕瓦羅蒂,多明哥,卡列拉斯,帕野,多學院氣,卡顯唱功。

 

聽到好的歌劇段落,好的美聲歌唱,不由地想,帕來唱唱就好了。

 

波切利,唱不新鮮,非常譜係。

 

Tina ,唱得悄悄,閨蜜咬耳朵;麥當娜,唱得宣告,聞者抹共同的淚。

 

喜歡聽Netrebko唱,不油,不學院,好多家喻戶曉的曲調,也給唱得水靈靈。

 

You raise me up ,  生抽唱成老抽,村落教堂裏的互勉變成了普世勵誌雞湯。唉!

 

 

一說一寫英文,就像換了個人,不管說寫得怎樣。好聽,好看,會產生“這個人還有這一麵”的感受。

 

就會說就會寫中文的,說來寫去,就是一個人。比如胡蘭成。按魯迅的說法,終究現出死相。

 

入外國語語境,可謂迷人。那一小會會忘了在讀德文和那更一小會會說英文忘了在說英文的感受,成了敝帚,瘌痢的孩子光光。

 

譬如她調侃司馬南在美國買房,京腔裏夾點湖南味,貧且辣,味道好極了,也痞極了。轉過臉,翻成英文說給鬼佬聽,語感,語境,語意,騰騰地往上升。

 

“狗嘴吐不出象牙”,《紅樓夢》也不例外;毛筆字下就那碼事兒,林黛玉咋的?

 

我看中國書時,總覺得就沉靜下去,與實人生離開;讀外國書——但除了印度——時,往往就與人生接觸,想做點事。中國書雖有勸人入世的話,也多是僵屍的樂觀;外國書即使是頹唐和厭世的,但卻是活人的頹唐和厭世。我以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國書,多看外國書。少看中國書,其結果不過不能作文而已。但現在的青年最要緊的是“行”,不是“言”。隻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什麽大不了的事。

 

說不出這樣的話,可就信這句話。做不到,不怕,因為知道這句話。

 

諸子百家和古希臘哲學家比,低級;《水滸傳》與《唐詰訶德》比,低檔;民族複興與美國再次強大比,不在一個文明水準上。

 

終於不咎於民族虛無,終於坦然於妄自菲薄,好不舒服!

 

“吵死了”,竟是所聞最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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