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薇寫了一篇小小說中寫到了林木。作為作家自己也寫小說的林木,我覺得應該能很好的理解,我都懶得去詳細說這個事兒了。
小說家一般有兩類,一類是純虛構,另一類喜歡使用真人的和真事。
莫言寫小說也往往愛用生活中的真人的名字,不這樣寫起來就沒有感覺,因他們家鄉。由於莫言是農民,所以熟人都是一些農民,往往不能理解,但是林木自己也寫小說兒,也是小說家,應該可以理解的。
那麽,就這次事件,林木應該如何處理?我談一點小小感想,我認為林木有上中下三策來對付小薇薇。上策就是擺出高姿態,讚揚一下小薇薇,這樣自己有麵子,小薇薇也高興,皆大歡喜。中策呢,就是自己寫一篇小說來諷刺調侃一下小薇薇,下策就是林木現在做的,義正詞嚴的請小薇薇自重,這多傻呀,哪兒至於啊,一個大男人這麽一件小事兒,而且如果你有足夠的自信,別人說兩句,那也就一笑了之。
可能林木兄希望別人誇他。那我就寫一個林木的小小小說兒,也就是,林木相公儀表堂堂,風流倜儻,文筆驚人。粉絲甚眾,女粉更火。聞名遠揚,日進鬥金。最後抱得美人歸,娶來白富美束之高閣,藏於密室。如日中天,如月高懸,每日拜佛、拜佛、再拜佛。
林木渴望得到別人的讚揚,實際上也有一些人喜歡林木的詩歌和小說兒,所以好好珍惜就可以了。這種喜歡的人不在多少,關鍵在於喜歡的程度。在這些人中,我認為小薇薇是最喜歡林木的,因為她把林木寫進了自己的小說兒裏,而且用了他的名字,這不就是最大的喜歡嗎?
一首因為害羞而沒有能寫完的抒情詩
忽然,街上的行人都紛紛停止了腳步。
他們屏住了呼吸睜大了眼睛,
向著道路上同一個方向湧去。
他們擁擠在一起踮起腳使勁伸長了脖子。
他們一起在向那裏看。
然後,人群騷動了。
他們還有她們還有它們
跳著,尖叫著,揮著手,
用手指著,大聲喊:啊!
瞧啊!
你們快瞧啊!
你們快瞧啊!
那就是——立
用金筆寫作的
立
……
立
20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