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裏講一切法從心想生。
法是人自己想出來的,就如辦法。辦法用來解決問題。
人會碰到問題,為什麽?心裏想嘛,想什麽?想要,想得,想解決,想表達,想分享,想思想。。。
一切無不是想。
想了就不想了,離了想。想了還想,想就變成了想的持續,持續的想,持續的長度和深度把想變成記憶。
記憶是想的固定,固定了就是法。辦法是想解決問題的一個固定。
固定不是不變,固定隻是想持續的一個結果。想會持續,想會變化。固定當然也隨著變化。
因此,固定其實也就是難以固定。法,就是固定下來的難以固定。
既然固定又難以固定,因此隻能是權益之法,應變之法,利弊之法,有辦法的法,沒辦法的法。
固定來自持續,是執。
不固定是變化,時與勢。
有執有法,每個個體就是無數不同執和法的集合。法與執使個體成立,法與執又處處挑戰個體的成立。
個體的本能就是維護使個體成立的法與執,成為了另一種執。維護堅固個體,維護同時也弱化了個體。
個體是多麽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