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小費不是強製的而是顧客自願的,它是一種文化,而不是一種製度。試著看看你的四點。
你提到的第一點:小費製度形成了一仆二主的情形,這是應該避免的組織結構。在某些情況下,顧客可以通過增加小費來改變侍者的行為而傷害雇主的利益,比如調酒師多給名酒。在某種意義上,美國的選舉製度已經退化到小費製度,誰捐款多誰得利,全民的政府雇員拿全民的錢給少數人辦事,這在局部上是有利於有錢人的,但整體上是有害的。
這是小費製度形成的一仆二主,還是服務業這個產業的特性?都說顧客是上帝,所以一個服務行業的雇員和其它行業的雇員不同的是,他不得不麵對顧客和雇主兩個實體。怎麽可以說是小費製度創造了這種一仆二主的形式呢?至於是否傷害雇主的利益,你這不是杞人憂天嗎?雇主難道那麽傻,不會有自己的管理製度來規範雇員的行為?再者,雇主對雇員拿小費是讚成的,因為這樣顧客就能幫助雇主來提高雇員的服務質量,他們何樂而不為。而且即使有弊,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呢?至於,美國選舉製度退化到小費製度,這個說法對我挺新鮮的,還沒想好,我得體會一下你的意思。
其次,小費製度的模糊性對顧客和侍者可能有不利影響,名碼實價其實更好。有一次,我在哈佛大學看到一個小女孩在偷偷地哭,原來是免費的校園導遊,指望著人家給小費但沒有人給。
可能有不利影響,就是說也可能有有利影響,對吧?比如提高服務積極性和質量,所以還是要衡量利弊。那個小女孩的導遊服務如何?是因為她的服務沒有被顧客認可嗎?實際上,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公平,比如年終獎金,也有人哭有人笑。本質是一樣的。
第三,小費製度不利於整體最優選擇。比如,住旅館一個星期,客人可以保持清潔不需要任何服務,如果是正常工資製度,旅館省錢,工人省事,利於環保,皆大歡喜,但小費製度下工人賺不到錢了不高興。
不會吧,客人絕對有權不需要清潔服務。你把請勿打擾的牌子掛上就好,沒人會強製給客人做清潔。我以前出差很多,還沒遇見過旅館服務生因為不讓清潔就不高興的,或是不給小費就不高興的。小費是對服務的一種獎勵,是事後的而不是事先的,這是很大的差別。
第四,小費製度使低收入者承受了不必要的因收入波動而造成的心理壓力,給低收入者一個穩定的可預期的收入是一個更好的提高幸福指數的安排。
How? 很多都是小時工,而且有可能是幾份工,不同的雇主。不像我們是拿annual salary的,他們的工作性質本身就是需要一定的機動靈活性(比如學生打工,比如很多兼職工作),不象坐辦公室的。這種情況下,雇主怎麽給他們穩定的可預期的收入呢,因為他們隨時可能會改變工作時間。幸不幸福得從數據中得到,有這樣的數據嗎?
隨便說說,說錯了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