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君急著先入為主了:-)

我隻是說了一個普遍真理,要做好一件事一定要以知識為基礎(我說的知識和觀點無關,舉個例子:比如辯論的知識),如果隻是流於膚淺,甚至隻是知道一個名詞而不徹底了解其原則、程序和禁區,一般來講肯定會失敗,不僅如此還會貽笑大方。

知識是做好一件事情的硬性條件,軟性條件有很多,比如禮貌、認真對待別人的提問等等。這樣即使結果不如人意甚至是輸了,也能獲得對手的尊重和讚賞。

失敗並不羞恥,羞恥的是因為你的無知耽誤了別人的時間,是一種極為不光彩和不負責任的做法。年輕人不懂事也就罷了,如果已經是半百往上的人,那就讓人輕視了。

另外,尊重不能靠別人體諒出來,得靠自己的德行來贏得,您說呢 :-) 我不是說我有多好,至少我明白這個道理。幸好我還不老,還有時間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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