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由總統提名,參議院確認後,由總統任命。西方多數國家都是以這種選任程序任命法官的。

本文內容已被 [ 盈盈一笑間 ] 在 2022-06-25 05:19:4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所有跟帖: 

聯邦法官比較重要 -LinMu- 給 LinMu 發送悄悄話 LinM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5/2022 postreply 05:19:19

重要的位置不能民選?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5/2022 postreply 06:00:4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