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仇恨犯罪
最近美國接連發生了兩起大規模槍殺案,一起是一個18歲的槍手前紐約州水牛城作案,一下殺了10個人。一起是一位68歲的華人在加州的一個台灣長老會教堂裏開槍殺了同時華人的人,致1死5傷。
就目前所知,兩起案子中的殺手殺人都是出於仇恨,殺的都是他們所不認識無辜之人。
這兩個凶手在殺人前都留下了很長的聲明表明了殺人動機。前者是在網上留的,聲明長達6白多頁。後者是手寫的,足足七本。說明兩者事先不僅預謀已久,還想讓世人知道。
前者是想用聲明去表達自己的種族仇恨以至於去殺人的原因和心程,後者的聲明還沒有人公開,但從他平時的言論以及作案對象來看,應該也是表達自己的一種族群的仇恨以至於去殺人的原因和心程。
前者明確表示他是一個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納粹。殺人是擔心有色人種會取代白人。後者雖然不是種族主義,但也是認為另外一個族群所為是對自己以及同類是一個威脅,到了不得不解決的時候。
不管是種族之間,還是同一種族的族群之間,這兩個人都是出於一種仇恨而去殺人,屬於仇恨犯罪那一種。
被害者被害不是因為他們做錯了什麽,而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點,被殺是因為他們被殺手視為是敵人,被前者殺的是因為他們的皮膚顏色,被後者殺的是因為他們屬於同一個種族的不同的族群。被害者死了都不知道為何而死,這就是令人悲哀之處。
這類殺人不管是針對什麽種族或者族群都是應該遭到嚴厲的懲罰和譴責的。殺手這種人的存在對全社會都是一種威脅,不僅應該嚴格懲治,還應該積極加以預防。不然,我們任何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白人也好,統派也好,都不能幸免。
今日是白人至上主義者和極端的統派出來殺他們心目中的對手,明日就有可能會有他們的反派因仇恨出來那麽做。那樣的話,不管是什麽膚色,種族和族群的人都有可能被禍及。
所以,對這些人的反對應該堅決徹底無條件,隻有這樣,才能防止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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