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裏專指那些對事實(不是事物)的表述。可是有沒有個詞專門做說這個呢?其實日常就是用“知識”,你要是僅用“知”或“識”,又會有很多其他歧義。這就是我上麵講了許多的,語言隻能到這個精度。
你區分認知能力、認知過程、認知結果。完全正確。但是,語言內部不能證實,不表明科學不能證實。物理學研究光隻用波段表示,僅僅是為了迎合日常語言或生物學研究對特定波段光的生物反應時才用到具體日常顏色形容詞。但你舉的例子不好,那不是認知的問題,是日常語言的漏洞。認知能力和過程同樣可以檢驗證實,否則我們都不知道是究竟同波段的光究竟是反應成兩種顏色還是接受器官出了問題(色盲)。至於動物的反應,那是因為我們沒有事先限定“紅色”這個概念是人眼對某些波段光的反應,造成的概念混淆,不是證實不證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