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的功能在於交流和啟示

執著於追求文字概念的固定意義類似於舍本求末。我們之所以還能追求一些概念的共同定義,是因為在一個個群體中還存在共性基礎,但這是有限的,共性隨時在動態調整,也會失去,語言的意義也隨之變化,而無章法。

這個世界的本來麵目是無法言說的,語言文字的產生是為了幫助人理解實相,所起的作用僅在於啟發,而非揭示實相。而啟發的意義存在於交流者之間,如作者與讀者之間,是動態的,隨機的,一對一的交互過程,每個過程都是獨一無二的,好比現在我們每個人都看到了驢兄的文章,所得到的啟示、理解和反應都不一樣。隻要得到對道理的理解和啟發,就有意義,對語言文字,要知而無住,既利用,又知道適時放下。人終將由自己的心,而不是語言文字,去通向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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