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解釋。您的論點是建議版主履行版主職責時秉公辦事是對版主要求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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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個人喜好,如果是您自己,您已經說了沒做到。不過沒關係,因為我的貼子討論的是Vivian版主的聲明,與假設的張三李四王二麻子是否大公無私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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