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是亦私亦公啊 具有普遍性的 能引起自己以外的人的共鳴的就是公 這也是寫作的目的之一

否則何必要別人來讀?張愛玲在《論寫作》裏說過,作家的苦出就是是要“要一奉十” 如果沒有這種奉十的公心 怎麽會有買你書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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