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央視是多此一舉,把本來對公眾人物不懂得自律的批評轉移到自己身上。那些為李雲迪惋惜的人及他的粉絲把怒火都轉到了央視身上。其實我到覺得央視為李雲迪擋了刀,分散了公眾的注意力。
不管是否賣淫合法化,在世界各地,公眾人物招嫖也一樣是醜聞吧?既然是醜聞那就一定是媒體要關注的,這符合新聞規律啊。
如果以道德論,沒有多少人經得起道德審查的。央視那些記者編導的私德也未必就好,就像報道醜聞,抨擊社會問題的記者自己未必就是道德楷模。但能因此媒體就對醜聞視而不見,一言不發嗎?看你的說法,好像隻有道德完人才有資格批評醜惡現象,這是不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