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所講的從上帝的視角是“事實”,或者你親眼目睹, 那麽如何使它們成為皇帝眼裏的“事實”?成為新疆地區的共識? 成為全中國的共識?
你長輩教你的事, 是你自己做的,首先你知道“事實”, 對方是直接受害者, 對方也知道“事實”,所以你可以自己決定道歉。你們幾個人的事、當日的事是容易達成共識的。但當某個事件卷入萬人、百萬人, 百裏、千裏的範圍, 十年、50年前的事, 憑你說何為事實還是憑你長輩說何是事實?
你所講的新疆那些事, 如果某個士兵、官員, 承認自己對某個維族人、維族家族、維族村莊做了不道德、罪行, 他、她可以道歉。但作為國家政策,習主席肯定沒有親自參與、親自排版那些事,他必須找到呈現“事實”的文件、檔案,或者他看到全社會的共識, 才能決定是否道歉。政府不可能憑你聽說過、你知道很多人聽說過來做決策。
如果當年沒有留下錄像、照片、檔案文件, 就隻能靠全民共識, 沒有相互赦免的心態, 是不會有共識的。沒有共識, 道歉就沒有進步意義。八國聯軍好像就使清政府道歉了, 這種道歉有推動社會進步嗎?一戰結束後, 德國也道歉了,這個道歉有推進和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