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說過,從內地弄大批成建製的“軍人”去新疆“屯邊”或是“屯墾”的“生產建設兵團”就是一種太祖向新疆殖民的做法。帖子在這兒:
https://bbs.wenxuecity.com/teatime/635666.html
其中提到,你可以把“生產建設兵團”給說成是“仁義禮智信”類的公益事件,但仍然不改其是一種“殖民行為”的實際內涵。
我的這位新疆同學,是石河子來的大學生,和我同窗四年。他呢,是“兵團後代”,所以,也是一位經典意義上的“殖民二代”,簡稱“殖二代”。
“殖一代”,許多是“自願”的。比如,1842年“南京條約”後去了香港的英國人,其中一定有不少是自願的(具體百分數的統計還沒做完,^_^)。
被派去新疆的“生產建設兵團”可不一樣。那個是王震王將軍用軍令派去的,是一種“被獻身殖民事業”的命運,非“自主自願”。至於去了之後多年的退休感思,與當初是否是“主動殖民”沒任何關係。(順便說一下,被王將軍弄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團員”們,大多永久的留在了新疆,可王將軍事後回到了北京。)
這些永久留在新疆的“殖一代”,自然要生活。於是成家繁衍,就有了“殖二代”。
“殖一代”都不是主動“殖民”,“殖二代”自然沒有任何需要背著個“原罪包袱”,孩子們是無辜的,“殖民”不是他們的決定。
但是,“殖二代”可以有一種無根感。我的這位同學,簡稱 L 吧,大學四年,隻回石河子探親一次(是三分之一,不是四分之一。)。大學畢業前許久,就開始探索如何不被分配回疆的途徑。最後如願以償,考上碩士研究生而與新疆脫離了所有“強製”關係。
隨後,L飄至加拿大,再飄至美國,又回飄至厲害國,幾易居所,此刻,飄丟了(以本老漢的感覺為本)。
在L於厲害國內飄來飄去的期間,一天,本老漢接到一個電話,當時手機尚不那麽好用,電話是打到家裏“座機”的:
“喂,我是某某,L 的朋友。L 跟我說你家占地有些空間,我在離你不遠的地方,準備回國一陣,我的車暫時無法處置,L 說讓我找你聯係,把車停在你那兒一段時間成嗎?”
Of course NOT!
事後找到 L,把他臭罵一頓“你沒事兒吧?我家院落很亂,不過那是原設計的效果,‘English Cottage Style’,真不是垃圾回收場。”
就過去了。
當時呢,沒想到“殖二代”這個角度。二代也許無原罪,但對“別人的地界”,實在是很大度,^_^。居然想把我家搞成“殖車地”,萬一那個某某有馬斯克的本領,那車產出車子車孫後果就嚴重了,*_*。
後注:大祖弄出來的最新“精神譜係”,居然沒有“兵團精神”?大祖離著“俯視”尚差海拔許多百千米,^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