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1920年8月16日-1994年3月9日)
美國當代最為著名的作家之一,美國後現代主義詩歌大師,被尊為放浪形骸放蕩不羈的“新海明威”,“酒鬼詩人”,“低俗文學的教父”,被時代雜誌封為“無賴的桂冠詩人”, “貧民窟的桂冠詩人”,“洛杉磯地下世界的桂冠詩人”;醉漢、邋遢分子、無聊的人、虐待婦女的莽漢、喜歡淫亂醉酒吸毒的準犯罪分子等等,但最重要的是,他是美國當代一位傑出的異常多產的寫實作家,這個地球上最酷的小說家和詩人,一生寫了五千多首詩,留下了三十二本詩集、六本短篇小說集與四部長篇小說。
布考斯基熱愛寫作,嗜酒如命,離不開女人,是一個信仰純粹暴力,每日酗酒,滿嘴床事,暴躁瘋狂的人。
布考斯基大半生困頓,一如他小說中的主人公的形象一樣,從來沒有一份高尚的職業和身份,假如作家詩人不算職業,因此也沒有優雅的生活方式。他說對我而言,生存,就是一無所有地活著。
生於德國。父親是美國軍人,母親是有著波蘭血統的德國人,兩歲時隨父母搬到美國。他有一段很不愉快的童年:被同齡人冷落、被罵白癡,沒有朋友,十幾歲時被父親毒打、虐待,開始酗酒。他無故地出生,無故地被嫌棄,被遺棄。
布考斯基自稱曾是一個非常書呆子氣的年輕人: “在十五歲到二十四歲之間,我肯定讀完了一整座圖書館。”
一九三九年,先後到了紐約、費城,過著社會邊緣人流浪式的生活,整天無所事事,喝酒、找妓女、打零工。另一方麵,他開始嚐試寫作,但投稿被拒。在二十四歲時闖入文壇,出版了第一本小說,但不被讀者接受。挫敗之餘,他停止寫作,開始長達十年放浪形骸的日子。他“一手拿著酒瓶,一麵注視著人生的曲折、打擊與黑暗……” 終於,三十五歲那年胃潰瘍大出血,在鬼門關前走了一遭後,他重新提筆寫作,並開始寫詩。他還做過洗碗工、卡車司機、加油站臨時工、快餐店夥計等等,最後總算在美國聯邦郵政局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他浪漫地堅持輸家要比贏家更誠實,對於底層迷失的群體具有怒火般的慈悲。
布考斯基的生活落魄淩亂,正如他在小說和詩歌裏呈現的那樣。但對布考斯基來說這些無關緊要,這輩子隻有一件事最重要:那就是寫出打動人心的作品。
他不屬於垮掉派,雖然他和垮掉派明星凱魯亞克、金斯堡、博羅斯以及塞林格一樣,成了部分讀者眼中的“壞天使”形象;他不是海明威的接班人,但他是美國的另一個硬漢。他有一份大寫的誠實和天真,大白話文風,是一位獨一無二的作家,布考斯基寫出了生活本身。他認為文藝腔寫的不是活人,不是真正的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他說:“數百年來的詩歌都是虛假的,勢利的,近親交配的。太繁瑣。太矯揉造作……”
從1967年開始,布可夫斯基開始為洛杉磯的地下城報紙《不設防之城》(Open City)寫專欄——專欄標記為“老淫棍手記”(Notes of A Dirty Old Man)。
1969年,他49歲,辭去郵局的工作,和黑雀出版社出版人約翰·馬丁簽下協議,專心於全職寫作。在一封信裏他曾這樣解釋道:“我有兩個選擇——待在郵局,直到發瘋……是離開這裏,當個挨餓的作家。我選擇了挨餓。”離開郵局不到一個 月,他完成了第一部小說《郵局》。
布考斯基這個美國地下詩歌無冕之王,並不是生前默默無聞死後哀榮的失敗者。隨著作品的銷量增加,布可夫斯基的名聲反而越來越差,他常常搞一夜情,對象有唱片公司主管莉莎•威廉士(Liza Williams),紅頭發的單身媽媽“塔米”(Tammie)等等。所有這些關係,都為他的小說和詩歌提供了素材。
1976年,布可夫斯基邂逅了琳達·貝格(Linda Beighle),與她斷斷續續同居。在貝格進行了多次“絕食呼籲”和懇求之後,布可夫斯基心軟了,於 1985年與她結婚。貝格是布可夫斯基的小說《女人們》和《好萊塢》中薩拉(Sara)的原型。
到了二十世紀八0年代他真正時來運轉,作品受到重視,在歐洲開始擁有廣大的讀者群,僅在德國就狂銷了二百多萬冊,取得美國詩歌中幾乎從未有過的商業成功,也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有德文、法文、葡萄牙文、希臘文等等。他獲得了當時歐洲學術圈的承認,被喻為“美國當代最偉大的寫實作家之一”。歐洲人為之瘋狂的作家,在美國仍不被學術界和知識界所接受,1996年出版的美國詩歌教材the Norton anthology of poetry 收集了50位1920年代生的英語詩人,他沒有入選。在溫和版的布考斯基——雷蒙德·卡佛已經成為流行時,他到死也不為美國主流文學承認。
美國出現了不少酒鬼作家,他們嗜酒如命,卻創造了不少寫作奇跡,布考斯基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個。他天天飲酒作樂,混跡於下層社會,不管多麽卑微不堪的事情,都能變成他的創作題材。
另一個當然就是把他視為“英雄”的卡佛,比他年輕18歲。他們有許多相似之處,都是酒鬼,都是落魄的詩人作家,都用白話文寫詩,都寫短篇小說,幹過各種各樣的工作,在底層掙紮。
長達幾十年的動蕩人生伴隨酗酒、潦倒、底層、詩歌,一個看似不潔的複雜體,也是一個純真的結晶體,因為從布考斯基的作品裏能感受到一種真正原始的生命力,一種粗野、瘋狂而強悍的力量,有時甚至帶著毀滅性,仿佛隻有把自己毀了才寫得出來。
布考斯基說:我把寫作稱為一種疾病,我很開心這種病找上了我。
布考斯基毫不留情地在作品中展現底層生活。一下又一個午夜,滿嘴酒氣的一個醉漢,從酒吧裏出來,踉蹌地回到家裏,坐在打字機前埋頭劈裏啪啦打字,他的詩歌和故事就這麽誕生了。他的這種寫作不計後果,近似癲狂、陽剛,用犀利而雄壯的語言寫瘋狂但真實的故事。
布考斯基的小說大多來源於自己的生活經曆,主人公無非就是作家、酒鬼、倒黴蛋、離婚的老男人、不得誌的體力勞動者、打罵女人又被女人遺棄的雙重人,這些無疑都是社會底層的代言人,他們自作自受,罪與罰、可恨可憐並存。但他們絕非僅僅鬱鬱寡歡,當酒精和女人都恰到好處的時候,他們會很高興,甚至會慶幸生活給予的太多了。《勤雜多麵手》裏那個靠打零工過活的作家,在屢遭出版社和雜誌社退稿的時候,有一句畫外音讓人印象深刻:每當自己不夠自信、懷疑自己是否寫得足夠好的時候,他就會看看雜誌上其他人寫的小說,然後就可以繼續寫下去了。他寫自己的生活,是屬於那種不用花多少心思去創作的作家。
布考斯基小說中流露出的對女人的態度也常常為人詬病,有人說他所做的一切都在詆毀婦女。布考斯基愛女人,就像愛酒精一樣。大多數時候他是個混蛋,但並不一直是混蛋。他的女人喜歡臭流氓,特別是寫詩寫小說的臭流氓。感情用事和酩酊大醉,增加了布考斯基對女性的吸引力,他寫道: 你是一頭野獸,她說,你巨大的白肚皮和那雙滿是汗毛的腳,你從不剪你的指甲......野獸野獸野獸,她親吻我,你早餐想吃什麽?
在《用.45來付房租》裏,布考斯基虛構了一個搶劫犯的父親,他一麵對自己的女兒施加無與倫比的父愛,一麵用最惡劣的語言攻擊自己的老婆:“嘿,不錯嘛!小老婆,你這個賤貨……你什麽都不是……”這裏他用了更粗魯惡劣的語言,這個世界上最下流的語言,布考斯基都說出來了,布考斯基的“低俗”讓很多人不齒,但那就是生活的原貌。
布考斯基成名之後生活有所改善,這從《常態的瘋狂》小說集中可以看到一斑:邋遢的布考斯基如何在大學裏醉醺醺地做講座,如何麵對要求簽名的粉絲,如何在各色人等麵前發他的小牢騷等等——隨著布考斯基名聲大起來,他所抱怨的話題也隨之改變了。
其實布考斯基最受人矚目,且影響最深的不是小說,而是詩作。他的詩同樣來源於生活,自然貼近生活,語言鮮活生動。布考斯基的詩歌側重對個人感知的描寫。他寫詩化繁為簡,放棄花狸狐哨的技巧,他的詩不晦澀,不怪誕,不空泛,不用大詞,不故作高深,不堆砌辭藻,不刻意求工,直白得一絲不掛,毫不遮掩,質地粗礪,熱烈,真摯,與生活緊密連接。在不動聲色的句子裏呈現生活的平凡庸俗,從日常生活中發現詩意,那是草根文學。他的詩承載著他的生存狀況,有悲蒼的底色。他的寫作涵蓋了廣泛主題——從愛到死,到性,到俗語,再到寫作本身,一切關於酗酒、肉體、欲望、做愛、絕望、荒謬、潦倒、瘋狂又平淡的東西都可以入詩,字裏行間充滿怨氣,那些未經雕琢的文字既表達了對日常生活的敏銳觀察,他獨一無二的生活感受和情感體驗,又有對人類處境的密切關注。真正的布考斯基有堅硬暴烈的一麵,也有細膩的一麵,他用日常語言,寫出了強硬、無情,偶爾有些優雅的詩歌。
在寫詩上他很快就形成了完全屬於他自己的獨特寫作圖示:“它必須像熱氣騰騰的大便那樣,在一場暢飲之後的早晨產出。”他的詩辨識度高,通過個性化呈現,牢牢地給詩貼上個人的標簽。他的詩具有一種緩緩溢出的內在力量,粗礪且靈動,有感情力度。憑借對荒謬和困苦的獨特審視,布考斯基講述了人類生命經驗中離奇的遭遇和深切的渴望。
他寫詩還有一個特色,他說:“我通常一次寫十首或十五首(詩)。”
布考斯基的詩也有他的許多不足之處:淺露直白,幼稚,不遮不藏,一覽無餘,意象不豐滿,不耐品,沒有意境,敘述大於呈現,句子沒有彈性和張力,有的在閱讀中找不到詩的感覺。寫得太滿,不留想象空間。詩的語言是跳躍的,好的詩該給讀者留下想象空間。他的詩另一個毛病是拖遝,羅哩羅嗦,有的構思不錯,但沒有節製,放縱恣肆,寫得太長。假如簡潔一些,修剪掉一些枝葉,會是更好的詩。有的詩要是從中截取一段,就能成為好詩,比如“有種的收音機”。雖然他的詩言之有物,但太實,應該虛實相生才更有詩意。有的詩停留在情感的表層,既沒有深入進去,也缺乏表達的微妙。整體來講他的詩並不深刻,因此沒必要把他的詩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
這是一個有著滿滿負能量的人,如果沒有文學,他就是個完全的失敗者。好在他畢生共出版了32本詩集。布考斯基在紐約很受歡迎,“他的書常常被偷”是最佳明證。他的詩相當程度地影響了美國的搖滾樂。
布考斯基的詩歌超越了他所處的時代,對於今天的我們來說,依舊有著強大的說服力。我們看了太多玄幻穿越、虛無縹緲、空洞無物、遠離現實、刻意回避當代生活的欺騙性文字,讀他的詩是讀到了貨真價實的玩意兒。
第一本在中國公開出版發行的布考斯基詩集是《愛是地獄冥犬》(Love Is A Dog From Hell),這部內容都涉及布考斯基的私生活的詩集,寫了布考斯基的絕望,他的傷痛,他的勇氣,他的女人,他的放蕩不羈的愛。
在當代文壇,常有人說某某作家受到布可夫斯基影響,他的風格被很多作家模仿。
一九八七年,好萊塢將布考斯基的作品改拍成電影《Barfly》(夜夜買醉的男人),獲得很不錯的票房,影評界一直認為布考斯基替美國娛樂圈開啟了一個全新的視野。以布考斯基小說改編的電影還有:《冷月亮》(Cold Moon,帕特裏克·伯利奇執導,1991)、《瘋狂愛情》(Crazy Love ,1987)、《勤雜多麵手》(Factotum,本特·哈默執導,2005)。
布考斯基的墓碑上刻著:Don’t try. 不要嚐試。在寫作技巧上,他不做任何嚐試。
有種的收音機(節選)
那是在科羅納街的二樓
我常常喝醉酒
把正在響著的收音機
扔出窗戶,當然
它會砸壞玻璃
而收音機在下麵的屋頂上
依然響著。
我對我的女人說
“啊,多麽了不起的收音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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