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報道這麽說:

香港01報道: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9月24日出席美國法院的聆訊,並與美國檢察部門達成協議,隻要她在2022年12月之前沒有違法,就可獲當局撤銷控罪。

目前身處加拿大溫哥華的孟晚舟24日以視像方式,出席紐約聯邦法院的聆訊。檢察官凱斯勒(David Kessler)表示,孟晚舟獲“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Prosecution Agreement,DPA)直到2022年12月為止。

而作為協議一部分,她否認控罪。

布魯克林(Brooklyn)地區法院法官唐納利(Ann Donnelly)裁定,接受孟晚舟的延期起訴協議,批準她的具結保釋條件。

檢察部門同時稱,華府會通知加拿大,美國撤銷引渡孟晚舟的要求。溫哥華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法院將在同日較後時間舉行引渡聆訊,預計她屆時可以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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