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依西方標準看,中文個體與一般共用,可能是混雜。但如果以中文標準看,則西方糾纏於個體,不通形名之辨。

形名之辨,重要嗎?

看誰來看。以形式明晰的標準來看,不重要;以本質明晰的標準來看,很重要。

本質明晰?哪裏來的這種說法?嗬嗬,俺說的。姑且這麽說,與形式明晰相對。

這種東西值不值得成為哲學研究的目標?

首先是知道這種東西存在不存在。那它存在不存在?

用西式思維,套在亞裏士多德以來的哲學傳統中,這種東西很難被理解,也就很難被接受為存在。

如果回到蘇格拉底,那就還能看到這種東西的影子。

如果用中文思維,那麽就還能看到形名之間的空間。

說到底,所有的問題都不是客觀的,所有的問題都被提問者的素質所限定。

提出什麽樣的問題,要看你從哪個體係出發。

而中國古代與西方,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體係。不太可能用一個體係的問題去衡量另一個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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