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還是書協理事。
他說真正欣賞書法,一定要寫。寫得越多,體會越深。
俺認為有道理。
俺又看了一遍太極拳論,裏邊也說,一定要反複練,才能真正掌握陰陽的奧秘。
俺也認為有道理。
俺也覺得這條路是正確的,但不是唯一的。
也就是說:寫得越多,體會越深、越準是可能的;寫得越多,體會越深,越沒有什麽進步也是可能的。體會深與不深,如果從字本身上看不出來,看作者怎麽說話也能看出來。兩者參照就會更準確。
從另一個角度:接觸越少,體會越準也是可能的。因為書法作為一種形式,它的美在於喚醒某種感受。感受被形式喚醒,但不是形式。它不是形式,所以不限於一種固定的形式。書法可以喚醒,音樂也可以喚醒,詩歌也可以喚醒。在某方麵有功夫可以喚醒,在某方麵沒有功夫也可能喚醒。
事實上,所謂功夫,意義就在定力。能定,就能解脫世俗思維的束縛與困擾,能觀看,能創造。
典型的例子,比如一種書體的創造。一定是先覺得美,然後才向這個方向發展。如果非練習深入才能感受到美,那麽新的書體永遠也無法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