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這個詞本身太寬泛了,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隻說平等,幾乎沒有意義。比如法律麵前平等,製定法律時也是人人平等的嗎?天賦人權人平等,得了冠狀肺炎,窮人富人還有平等的權利嗎?人人生而平等,但教育與工作機會,窮人富人一樣嗎?
這樣看,平等不夠具體。
相比之下,公就包含了群體、整體的意思,俺覺得這可能是fair所不包含的。
平是平等。
公平=從群體整體的角度來實現平等。這樣看,公平本身就有政治屬性。比如納稅,至少應該貧富一個稅率,才能叫公平。
富人少納稅的一個理由是:富人的錢用來投資,可以刺激經濟發展,所以可以低稅率。
沒有窮人勞動,富人的錢擺在那裏就能帶動經濟嗎?不能。得有人勞動。
誰勞動?窮人。
那麽窮人勞動是不是也帶動經濟,是不是也該低稅率?
不。窮人的作用不算,隻算富人的。
這是誰的邏輯?當然是富人的邏輯。
社會發展,大家都起作用。但是納稅時就專門優惠富人,這顯然不公也不平。
但在美國,這就是可行的。公平不太說得過去,就加一個詞,叫自由:你我都有自由,你能富起來,你也可以少納稅。所以呢?
自由完美地解釋了平等,雖然還解釋不了公平。
不止美國如此,所有欲望驅動的社會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