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欲實行憲政,最重要的先決條件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
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
人民的住宅隨時可受非法查收,人民的身體隨時可被非法逮捕,被秘密刑訊,被秘密處死,或被強迫集訓,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被禁止,人民的言論出版受著極端的限製和檢查,這如何能保障人民討論憲政發表主張的自由呢?
開放黨禁,就是要承認各抗日黨派在全國的合法地位,合法就是不要把各黨派看做“奸黨”,“異黨”,。。。不要時時企圖消滅他們。
194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