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轉載的文章都是放在博客”我的文章“類別,超過三十篇後才放到不同的類別內,我不知道放入我的文章內的就算抄襲,放到分類別就不是?

關於那篇好像是白鹿原的書評,我引用了國內一篇公眾號上的一部分內容,在茶壇登出後,被為人父指出是他的原創,我當即向他道歉,以後就刪掉了,雖然我也說了,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自己寫的。此事事出有因,當時為人父也表示諒解了。從你的文章看出,我們有的觀點還是相似的,但你一出言就人身攻擊,實在不是一個知法有識人之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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