壇茶水真是太深了,深到俺看不到底。
壇茶水也有點渾了,渾到觀點不同變成了個人恩怨。個人恩怨,又要聯係到茶壇運行方式、管理方式和管理者。
這簡直就是一個真實社會啊。在俺看來,
觀點不同,正常。
各自表述,正常。
心中不滿,正常。
黨同伐異,正常。
私人恩怨,正常。
俺覺得這些都正常,都是普通人嘛。
問題好像是,大家都太愛茶壇了,愛到離不開(比喻,不是趕人走的意思),愛到想把它變成自己的理想世界。這也正常。
愛到質疑版主,要把版主趕走。俺還是覺得正常----好東西,就想據為己有(包括按照自己的理想的樣子來要求),俺的本能就是這樣。
有點兒遺憾的是,我們都是社會的人,社會有自己性格。作為一個包括無數個體的整體,社會有自己的性格,正常不?正常。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社會的正常,會擠壓個體的正常。有時候,純從理論角度看,社會正常對個體正常的擠壓居然可能是對個體的保護:原理很簡單:個體的自由互相矛盾衝突時,如果自由不受到約束,那麽結果一定是打起來。勢均力敵則兩敗俱傷;一強一弱則弱的被消滅,強的再被更強的消滅----動刀的死於刀下,神就是這麽規定的。
我們(每個人,不需要列出個體了)有權利表達,比如要求立道歉;我們也有權利申辯,比如被立冤枉時。同樣地,那個異類,立,也有這樣的權利;再同樣地,版主,也一樣有這樣的權利。
為了我們的願望最大限度地實現,神設計了社會的正常。也就是說,遵循社會規則,自己的意願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實現。
這樣,願望就跟規則聯係起來了: 我的正常意願和整體的正常存在的規則,兩者不能完全一致。
怎麽辦?
有兩個方向:
1. 保留個體意見,服從整體。通過討論達成一致,尊重整體。這是健康的民主的方式。
2. 把個人意見上升到整體高度;把整體意見變成個人意見。通過討論之外的方式,比如借助更高權力或者計謀,這大概就是權術主義。
俺個人以為第一種是我們都接受或者追求的。因為個體與規則的聯係,是整體與所有的個體的關係的一部分。不是這個體或者那個個體的,不是個體主觀的。不能我claim一下,說我代表了社會規則,所以所有人都得聽我的。原理很簡單:每個人都可以自我宣稱為社會正常的代言人,而這樣做本身就違背了社會的正常,解決不了問題,保障不了個人意願的實現。
那個體有沒有挑戰權力的權利,有沒有推翻權力的權利?
有。
可以行使嗎?
可以。
能成功嗎?
不知道。要看個體的意誌能不能真正地形成社會主流。
能不能形成主流,需要一個過程。一個讓所有個體(或者大多數)認識,接受的過程。
文明一點兒的,要寬容、討論。
粗暴一點兒的,要流血,互毆。
這就是革命的本質,民主的精髓。
所以,某網友大概需要補上一貼或者一係列,形成一個民主的過程,或者革命的力量。比如,為啥三位版主(或其中的一位或兩位)做的不好,哪兒不好,評判標準是啥;同時,也給觀眾(不,應該是股東)和被批判的版主機會,允許他們解釋一下為什麽不能讓某網友滿意。
總之,按照正義的原則,正義不正義,是一個群體性判斷,不是個體宣稱一下就能完成的。
俺發這樣的帖子,顯然有傾向性,比如可能有朋友覺得俺是挺立派。其實俺不挺立,俺是挺自己對文字或者文章的判斷喜好。如果立達不到俺的標準,俺不會誇。立的“出格”言論(最初的、沒有針對性的那些),俺不反對。因為俺覺得對立來說,那是一種可用的且在某種情況下有效的表達形式。但如果是俺自己,俺會考慮不同層麵的接受效果。其實俺也不用考慮,因為俺自知達不到那個表達水平;達到那個水平,也許就進入了藝術的顛狂,沒有辦法理性考慮了。又當然,俺在這裏說的,是一種可能性。朋友們都有深?的人文情懷,相信知道“藝術的顛狂”。立說那些話時是不是處在這種狀態裏?俺不確定。但俺知道有這種狀態,從立的各種發言來判斷,俺覺得至少這是一種可能。如果沒有更多的證據,俺不能排除這種可能。
至於後來兩方感受到的互相傷害,覺得那溝通的問題,需要溝通。本來不是要互相傷害,但是造成了互相傷害,這也是一種可能。俺也不排除。所以,俺認為還還是平靜下來,講講理比較好。
這次衝動發貼,傾向性跟立的關係不大。也不是挺版主(嗯,不否認,客觀上可能有這個效果),而是要挺一個公平的原則:所有人,想表達的,在不傷害別人的基礎上,都需要有機會充分表達;被定罪的,也要有機會辯解。
覺得代表公道本身就是一種私見。俺覺得俺的看法比較公道,這就是俺的私見。但誰不是這樣呢?
按照自己的判斷標準----俺也差不多可以做個民主精神駐茶壇全權總代理(代理,不是代表),或者至少是之一。俺本來也想claim 一下,要求三位版主隻尊重俺的意見,不要聽別人的。但是想想,有三個版主已經夠亂、夠獨裁(三倍的獨裁啊)的了,俺就不做太上皇了。對三位版主,俺反對亂刪貼(強調:亂刪,有理由有原則的不算;原則合不合適需要討論,是另外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