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才,對我“人身攻擊”許多次。
包括,說我太太如何如何;
說我與心姐如何如何;
對我采用捏小人的俗套,咒死.......
I don't give a damn. 對我的生活沒有任何影響,加州灣區的平民生活。但是,有一次......
忘了是說什麽了,被他稱為“親愛的”,我靠,真影響了當晚的一些食欲,*_*。
可是,對一位女性用“性”作為“凶器”使用進行“人身攻擊”,是為現代社會(文明社會)所不容的。
淡化?You guys can give it a try, see how it go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