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壇子如果淪落到群起討論壇規,怕也是沒其它亮點了。壇規不是立法機構或立規機構立的,難免粗糙。細究下去,到天荒地老也沒個完。
比如這第五條,搗亂的定義,這是指一種行為,一種動機,還是一種身份?比如認定某個ID就是搗亂的,則他或她無論說什麽都像或都算搗亂,疑鄰盜斧。所以這種模糊的壇規,如果要執行,隻能解釋權和執行權都在版主。如果每個ID都能裁判,則壇子會比搗亂更亂。效果還不如去掉這個增亂壇規。
刷屏就更模糊了。我理解是沒有具體內容的帖子或重複帖子才比較容易套上刷屏罪名。大家跟帖大多也就一行字,隻要言之有物,不重複,就馬馬虎虎了。否則每個跟貼都要審查,豈不要禁言了。隻要不重複,並沒有規定一個人每天隻能發幾帖,或隻能跟幾句的規定吧?
什麽版麵資源,不是大家的,不是你我的,歸根到底,是文學城的。你來看貼不花錢,別人發帖要花時間。所以,我希望來的網友越多越好,言論越是五花八門,越好看。當然,很多人相反,別人發帖多了還有意見。我建議你多發幾個不就占領“陣地”了嗎?糾纏版主去趕人刪帖,莫名其妙。當版主是中宣部新聞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