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沒有任何修飾,純回憶。記憶也許有誤,但不是“System Fraud”,*_*。
1966年,那是一個夏天,有一位老人家揮揮手說熱情的孩子們可以私刑與搶劫“壞人”們,“隨意了,以革命的名義”。
當時,本老漢七歲。家裏有奶奶,爸爸,姐姐。媽媽不在家,臨時“借調”,在“外地”工作。
那些熱情的孩子們就來到本老漢家,敲開門(是強敲),開始私刑與搶劫(官稱“抄家”)。很快,爸爸和奶奶被帶到家裏其它房間,本老漢和姐姐(11歲)被告知在一間屋裏呆著(本老年與姐姐未被身體暴力,有些語言暴力,不過沒到“莫紮特永遠想念毛XX”那個量級)。
應該很恐怖,但七歲孩子的記憶不豐滿,細節都淡了。姐姐說,“XX,走,咱們去姥姥家吧”。
都忘了是步行還是乘車,去了姥姥家(沒有直達車,換一次車,統共三站地的車程,步行也不遠)。
到了姥姥家,發現那個家也正被一群熱情的孩子們搶劫(官稱“抄家”)。後來知道,姥姥家的人沒遭受私刑。
姥姥家進不去了。於是,姐姐再次行動,帶著本老漢來到離姥姥家不遠處的一個街角花園,暫留(瞬間的 homeless people,*_*)。姐姐很焦急,拿出手機打“心理谘詢處”的電話---- Just kidding,*_*。
不記得在那個街角花園呆了多久,天快黑時,姥姥家的一位大人(忘了是舅舅還是姨了)尋到此處,說搶劫的人走了,回家吧。
從頭至尾,有無家可歸的恐怖,但沒到絕望的程度。至於如何對待饑餓與“方便”需要的,也不記得了。
七歲,與十一歲,相差不多,但相差的絕對值很大。姐姐應該一直嗬護著,盡她的所能。
從那以後,崇拜與服從姐姐的“權威”很久,^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