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利他的為善;自私的為惡。有利於光明與愛的傳播的為善,障礙之的為惡。
用業來解釋人的經曆,一個一般的傾向,就是用業來取代良知道德與法律。
這幾樣雖然在現象上有關聯,但不是一回事。
不能說因為業如此,所以受害者活該,施害者不應該受到良心道德與法律的懲罰。
總的來說,利他的為善;自私的為惡。有利於光明與愛的傳播的為善,障礙之的為惡。
用業來解釋人的經曆,一個一般的傾向,就是用業來取代良知道德與法律。
這幾樣雖然在現象上有關聯,但不是一回事。
不能說因為業如此,所以受害者活該,施害者不應該受到良心道德與法律的懲罰。
• 就是向善的業為啥必定有好的果,向惡的業為啥要有報應。 -禾口- ♀ (41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13:44:37
• 這個律,俺的理解,就是人對世界他人的態度與方式 -stonebench- ♂ (389 bytes) () 12/27/2020 postreply 14: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