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統批評的觀點來看,一篇好小說應該有新穎的立意,合理的結構布局,準確傳神的細節,引人入勝的故事,鮮活生動的人物,自然流暢或精雕細琢的語言。好的作品要有內涵,要言之有物。作者要寫出感覺和韻味。情緒氛圍必須與人物事件的特性相符。敘述要條理清晰,注意起承轉合,以及內在的邏輯聯係,且把握好分寸,去除可有可無的細節,不要賣弄,不要矯情,不要裝腔作勢,不要故作高深,不要寫成觀念作品。
小說注重細節描寫,有了細節才會豐滿。細節的描述要精準,文筆要簡潔,不要節外生枝,不要累贅,不要不必要的重複,鋪墊不要羅嗦,不要與主題無關的細節,不要事無巨細都寫下來,不要沒完沒了地寫油鹽醬醋和一地雞毛。作者要準確把握簡約與豐厚、節製與恣縱之間的關係,有所取舍,收放自如。描寫要讓畫麵躍然紙上,不論是景物或心理描寫,有時隻要寥寥幾筆就可以傳神達意,不論是渲染氛圍還是烘托環境,要做到任何文字都有用,都不可或缺。無憂在細節上是有些欠缺的。
第一段確實很“傳統”,評斷多了點,有點讓人害怕。第二段非常好,非常有益。
我讀小說大體在大二前完成了,主要是中學時代。有人說太早帶孩子出國旅遊是浪費,覺得讀小說也是。出國後讀得很少,主要是Stephen King的幾個(慕名而已,不太喜歡他的風格),最最近認真讀過的一本小說還是約10年前了(這一回想自己也嚇一跳),是丹布朗的"Angels and Dem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