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軒立體是個好現象,ID名字取得好,也說明大家還年輕。立在茶軒貼過的我都看了,但不評論《失去愛》。因為我本打算看看的,可是讀到書名的第三個字時,突然充滿了飽膩感。總覺得應該不適合老年閱讀。
本來應該是人應該活多長,這個問題充滿爭論,似乎並不是越長越好。如果你活得還很短,應該時間寶貴,趕緊生活。別人的你也不理解。如果你活得足夠久,自己的一生都懶得再去回味,操那麽多心別人的生生世世呢?所以呢長篇小說不該寫那麽長,約翰克裏斯多弗就是一本我沒法讀下去的小說。當作者費盡心機地要布道時,字裏行間都是做作。當然傅雷的翻譯加重了這個味道。傅雷的文字,我一個都不能忍受,太做作了。
從這部後我就沒再讀過什麽長篇了。我們想坐在山頂看風輕雲淡,何必去旁觀別人每一步汗流浹背吭哧吭哧的登山過程呢?這得有多無聊,多自虐狂啊。當作者想布道什麽精神,意義,道德,能量時,就一定會用這一步一步來消耗你的注意力。可是若你能一直保持清醒,就無法忍受這些囉裏囉唆地耍花槍。我們能忍受後現代的囉嗦,因為它們不再布道意義。像追憶逝水年華,比較適合現在的年齡和心境。可以躺在床上讀一會兒,睡過去,醒來再讀一會兒。。。
現在回過頭去看過去的小說都長而無當。章回體的一律從一百二十回砍到六十回,無一例外都能上一個檔次。紅樓夢作者刪掉後麵的,怕是自己都越寫越不滿意。當然,如果總是捏在手裏不發表,每個作者最終會將長篇改成中篇,中篇改到短篇,然後瘋掉。據傳說,紅樓夢和金瓶梅再寫作花費時間上是兩個極端,可金瓶梅讀來小說感強多了。寫作速度也決定效果。一揮而就的文字才真實。我非常喜歡巴爾紮克的中短篇,那都是餓著肚子等晚飯趕出來的。相形之下,福樓拜莫泊桑之流就嬌柔做作。
英國人和中國人相像,會講故事不會寫小說。最慘的是魯賓孫漂流記,因為狗尾續貂,從三流小說掉進不入流了。英國因為進入現代社會較快,沒有給傳統小說留下什麽發展時間。就算有幾個女作家追求心靈美,也難免透出強烈的市民趣味。法國雨果等也是一種時代味道。他們有意寫得長,估計是在努力追求宏大感,可惜實在沒看出多少。那種曆史沉厚味,要住在古老莊園裏奴隸環繞的托爾斯泰才有。可老托的戰爭與和平太長,安娜也長。靜靜的頓河可讀性好多了,不過如果篇幅能減少到四分之一就更好。當然,這麽長,也讓許多人懷疑作者應該是個貴族才說得通。
還是歐洲一些後進地區的人會寫小說。誰關心堂吉訶德五十歲前的雞零狗碎呢?曼查有個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瘦馬笨驢,蹄下自有曆史畫卷。變形記好就好在篇幅恰到好處。所以我現在認為,變形記和阿Q正傳是合適的小說長度。紅高粱很好,豐乳肥臀注水過多。一個人要做多少條金魚才能顯現出孤獨?知味者做一條就夠了,無體驗的,一千條也不知所謂。
小說不宜長,因為寫小說是個技術活加體力活。專業運動員發揮也受體力限製。用本色語言寫作,隻能是評話或故事會等。專業作家寫作,一般要先選定一種語言風格,語調,節奏,意境。每部作品是不一樣的。但篇幅長了,很難維持語言文字的協調統一或水準。轉換的難度很高,隻能其中一兩項不著痕跡地漸變。不能搞成像兩部作品,那就不如分開。中國作家大部分隻能掌握一種專業文字類型。白鹿原就是個文字控製失敗的典型,難得一二寫得好的地方反成敗筆。分成多個中短篇,質量會顯得高多了。
當然,我說這些都是老人談舊書。讀小說要趁年少。現在讀荷馬史詩感覺就是一地雞毛。但許多人激動其雄渾,是因為年少時讀到。還有聖經,文學感的問題。因為聖經是人類文學幼年時的作品。如果說今天文學語言有38條基因鏈,來自聖經的可能占20條。隻要讓所有的人僅有這一本書,還天天讀讀上一千年。換了任何一本都會有同樣的效果。
人活得越來越長,越希望小說還是短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