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可不隻是藝術地呈現

即便是純藝術的呈現,也有呈現什麽和怎麽呈現的問題。

至於汙水和孩子,假設傳統中的糟粕是汙水,假設傳統中還有那麽一丁點兒精華比作孩子,那麽隻要看“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就知道魯迅的態度了。

吃人的問題其實比較複雜。被魯迅簡化了。他這麽一簡化,不吃人的部分也就被吃人了。

用魯迅同樣的邏輯,看看人類有哪一種思想,哪一種意識形態,放到人類社會中,不能從吃人的角度來觀察,不能從吃人的角度來概括?

如果有,是什麽?

如果沒有,對中國傳統的叢全盤否定又是從何出發?

俺不否認魯迅的思想與藝術,讚同對中國人甚至人類劣性的揭露與批判,甚至非常肯定在那個時代魯迅的積極作用。

但這不代表魯迅的所有思想都不能被反思,被重新審視。

在對待傳統的態度上,在那個時代,必須如此,必須矯枉過正,不過正則枉矯不掉。完全可以理解。

反過來,雖然可以理解,但依然是矯枉過正了。

在今天,對過正的部分進行一下反思,俺看不出來哪裏不好,哪裏容不得。不能提出異議,就因為他是魯迅?

魯迅之為魯迅難道不是因為他的藝術與思想經得住考驗而是因為他的思想與藝術已經成了真理化身?

在這一點上,立的藝術實踐真的太有意義了。他把可以把嚴肅的權威的、禁忌的符號拿來遊戲、改造成怪誕與荒謬,從而實現藝術上的自由。國家的、民族的、教條的都可厭。其實,本質上就是一個東西可厭,教條的。魯迅的意義,反傳統的部分,可以理解為表達教條可厭與對教條的憤怒。這部分對不對?當然對。傳統產生的時候並不叫傳統,但它在社會中積累久了,人的欲望與陋習在上麵結成了垢殼,要窒息生命了,該不該反對?當然該。這是魯迅的價值,魯迅的意義。如果我們認為魯迅偉大,就應該知道他偉大在哪裏。他的偉大,就在奮起反抗,推翻教條,以創作的方式。反抗代表了兩樣東西,一是時代的族群共同的脈動,這是真正的生命所在;二是對舊形式的鬥爭,這是生命得以展現的形式。舊形式寄托不了,就要換。

今天時代已經不同。繼承魯迅的精神,不是不知所以然地把魯迅供上神壇(藝術成就隻是小眾,而時代精神則是大眾)。而是要繼續跟教條與垢殼鬥爭,要為族群乃至人類生命在開創一個新的好的承載形式。而這,就需要而不是回避對魯迅的精神財富進行重新審視。審視與批評,對魯迅一定不是壞事,但習慣了定式的思想則可能不容易接受。但想想魯迅,那個真實的憤怒的魯迅,如果真的為了他,不容易接受也應該樂於接受,因為批判才與魯迅一脈相承。嘻嘻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