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生的崽好!”沒點這天性,還向網上貼自己兒寫的,被罵死還沒人疼,活該!
兒子小學低年級時就教訓我:不要想寫好文章。至今,仍是個教訓。
寫,自願的。啥個水平,是嘛嘛。盡力就是了。
寫,自己的。李嫂二叔說好壞,像張愛玲那樣,都藏著,不做答,挺好。起碼,不吵。
說誰誰的文章好,細了聽,是說的人在說自己的看法好。這就對了。看看看,最後看自己。看到,看到,最後看到自己。就應當這樣看文章,就以為。
毛主席說魯迅的文章好,成了教導。
真讀出魯迅文章好時,回過頭來,討厭之一的,正是這“教導”。
說誰誰的文章最好的話,挺壓迫人。已言最,隻得“沒有之一”地狡辯。
“最”的罪,受老了。“最最最最敬愛的”,說得舌尖受罪,尤其是冬天,不小心,哆嗦地齒咬破舌尖。有了這教訓,能繞過,就不寫最。聽到最,也塞耳不聽。真的,從此,齒舌相處甚好。
讀到“不會寫漢語的文章,又有什麽鳥關係”後,就“我靠”地對待自己寫的,別人寫的。見到“怎樣寫出好文章”,“寫得何等好啊”,竟要致無動於衷。沒得玩,寫得玩。鈴蘭聽風聽到就讚和,可得意了,美女同誌唉!
做做飯,散散步,寫寫博客,睡睡覺,日夜玩完,再來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