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貼本身在文化走廊對駱駝網友第一個論點的回帖現在發現主貼在這兒,故搬了過來
“佛教”的一大特點是不認死理,不認教條。世尊是我們的老師,引導我們自我發現與認識,以達到離開苦得樂的目的。 世尊告訴我們一些覺醒的法門,但不認為自己一定是對的。 “真相”的發現與真理的探求是非常個人的事。
至於到底眾生平等對不對, (某些)佛教徒的出發點/基本假設是六道輪回。 人與其他眾生倒在六道裏輪回,下一世我也許會變成動物,或植物。 動物會投胎成人。從這個角度看,大家就都平等了。
作為“佛教徒”,我並不認同六道輪回。這是沒法驗證的事。 而基督教的基本假設是上帝創造了萬物,也是不可求證。
佛教的最終目的是人讓大家脫離苦海。有無數的法門可以做到。 佛教也因此有很多派別,在發展過程中加入了一些基本假設。相信六道輪回對某些人也許有幫助,但對我沒什麽意義。 佛教的本意是讓各人自己體會,脫離苦海。 並不綁架認識。 實際上世尊鼓勵大家質疑, 不鼓勵認定某個教條,尋找自己的道路。 對我來說六道輪回既然沒有事實基礎,也對覺悟沒有幫助,故我也不采納。 佛教給”信徒“的自由度與靈活性是吸引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