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出版自由也沒幾年,一步到位大躍進成功,至於香港嘛
在英國人管理下基本上是基督徒管理,宗教社會不可能有出版自由,因為,有異教徒和魔鬼等等概念,根本是有神的書
我的神的書是神的書,你的神的書是魔鬼的書邪惡的書,當然了,現在不這麽說了,但是,由來已久
所以,宗教社會有兩種書,神的書,人的書,具體到出版自由的西方,都是基督教社會,有《聖經》作壓艙室,還特別是《新約》,基督爸爸的書都比兒子的書少一點空間,也就是自由,所以,宗教自由其實是神們的自由,基督的地盤,別的神們即便不是魔鬼了也不可能有跟基督接近的自由
至於出版自由就是人的書的出版自由了,西方都是基督教社會,有《聖經(新約)》神的書中流砥柱,人的書的作用和影響力可想而知
對應到中國,因為,不是宗教社會,人的書的影響力就沒限製了,當然了,也包括各種神們的書,所以,如果,中國有了出版自由(言論自由),那就是絕對的自由,畢竟,沒有一本神的書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