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毛信

“雞毛信”在古代代表需要迅速傳送的公文、信件,上麵插上雞毛以示緊急。古代的雞毛信或許相對於現在的掛號加急信函。

這是安徽省黟縣檔案館保存的一封雞毛信實物。該信封長155毫米,寬74毫米,白色紙質,封麵及封底均為豎式書寫。在信封背麵接縫處,加貼有淡黃色封條,封口處粘有一根長90毫米的白色雞毛,橫貫兩端。

 

這封雞毛信沒有拆封,信封內也沒有信件,隻是在信封上寫有:“如再不理,即傳票仍由黟縣轉,勿謂言之不預也。”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倘若再不回信,那麽傳票將依舊由黟縣轉交,不要說我沒有和你說過。”

信封正麵文字為:“黟縣城中緒昌布號速轉百戶王立培君”,落款為:“茂權緘”。信封右上方的收信地址為:“長街狀元坊口”;左邊的寄信地址為:“蕪湖申報分館”。

戳記為:“WUHU。十四年七月一日。蕪湖”,在信封的左角貼有中華民國郵政帆船郵票叁分麵值4枚,壹分麵值1枚,均加蓋了蕪湖郵戳。中間蓋有“YIXIE。十四年七月五日。黟縣”的郵戳。從信封戳記上判斷,信件在民國14年(公元1925年)7月1日寄出,7月5日即寄至黟縣。

從蕪湖到黟縣隻用4天,在當時來說已經算很快了,正常的話同等距離的信件起碼要花十幾天時間。在古代,雞毛信猶如“羽檄”,主要指征調軍隊用的文書,插上鳥羽表示必須火速處理;而雞毛信日常用於民間郵遞的情況很少,但在特殊信件上插雞毛表示緊急,已成為一種約定俗成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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