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皮長靴:那些你不知道的美國“黑暗史” 【轉載】

來源: 西方朔 2016-01-22 06:01:1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259 bytes)

    人皮長靴:那些你不知道的美國“黑暗史”  

    世上,最能讓人毛骨悚然、渾身哆嗦的除了冬日的寒潮,還有一樣隱秘的東西——人性! 
華盛頓、林肯、羅斯福,他們都是英雄,但“英雄”除了頭頂的光芒,還有不為人知的陰冷、孤傲、嗜血成性。他們奉行白人至上主義,在希特勒之前便在北美大陸推行種族滅絕。他們甚至比希特勒做得更徹底、更殘暴、更泯滅人性,也更隱蔽。 

今天,就讓我們去開啟一段奇幻又充滿血腥的北美曆史之旅。 

從地球蒸發的數千萬人類之謎 

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時,印第安人土著占據著這片土地,所有部落人口大概5千萬。然而,到1970年,美國全境的印第安人數已不足80萬,且全部被趕到窮鄉僻壤的保留地。 

那麽問題來了:4920萬人去哪兒了?難道全拍拍屁股像鳥一樣展開翅膀飛走了? 

可悲的是,他們其實是全部都被殺死了! 

OK,先把你合不攏的嘴巴閉上,再把摔落地板的眼球重拾回來,讓我們進入那一段暗無天日的美洲曆史。 

首先,知道什麽樣的黑暗才是真的黑暗?不是沒有星光、沒有燭光、沒有燈光的黑暗,也不是子夜12點的黑暗,而是——黎明前的黑暗。 

是的,現在的美國政府講人權,講團結友愛,講小夥伴們我們一起愉快地玩耍吧。好像在那片土地上,每天都是陽光普照的。但往前再推幾百年,你會發現,它們的曆史不但黑暗,而且血腥。 

 

讓我們來做個類比,朝鮮總人口2400萬,先前說被美國屠殺的印第安人總數4920萬,是朝鮮國總人口兩倍。 

假設殺戮發生在朝鮮,這就意味著,一夜之間,朝鮮將從地圖抹去。若朝鮮人民有七龍珠召喚神龍又活了過來,抱歉,還會再被幹死一次! 

若此事成真思密達,那還真是很可怕滴思密達! 

中國有句俏皮話“我是流氓我怕誰”,將祈使句改成問句:怕誰?OK,現在有了答案:流氓怕比它更流氓的,即流氓2.0版本——“流氓頭子”。 

這段曆史無疑是美國曆史上最可恥的汙點。當時,美國許多傑出的民主領袖也積極參加這種行動,而領導這幫2.0版流氓群體的流氓頭子,正是美國總統。再具體說,其實就是這四位:華盛頓、林肯、傑弗遜、麥迪遜。 

這可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啊!喊一喊地球都抖三抖的人物啊!那接下來,讓我們共同欣賞一下他們超凡脫俗的“風采”: 

喬治·華盛頓:用印第安人的人皮可以製作出優質的長筒靴 

 

華盛頓是一個光環如影隨形的偉人。作為美國首任總統,他被曆史學家讚譽有加——是全人類的精神領袖,開創諸多偉大先例和精神路標的人,他的光芒照耀世界每一處,如群星璀璨閃耀銀河…….他開創了政教分離,引領軍政獨立、聯邦共和、普選代議和三權製衡的憲政,他思想開明,開創現代大學教育之先河,其才智、膽魄、美德,遠遠超過曆史所賦予那個時代的平均值! 

然而,往往鮮花圍繞下的東西最容易腐朽,例如花圈…… 

除卻光環,華盛頓還是一個偽善的殺手。他把印第安人同狼進行比較,說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形狀不同而已。他實施種族滅絕政策,教導軍士們從印第安人死屍上剝皮。他甚至放話,“先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製作出高的或可以並腿長的長筒靴來。” 

在印第安土著眼裏,這簡直就是一個“小城摧毀者”。而華盛頓也用行動印證了印第安土著送他的稱謂——隻用5年時間,他便將總共30個印第安城鎮中的28個摧毀。這種摧毀,更確切的說,是“屠城”。 

因為在華盛頓眼裏,所有印第安人都是““垃圾”。他認為,如果將“垃圾”放到所有定居點附近,整個國家將不僅僅是泛濫成災,而是被摧毀了。 

所以,他選擇先摧毀對方,用一種“永絕後患”的方式。 

亞伯拉罕·林肯:每十分鍾殺掉一個土著 

 

林肯是個名副其實的高人。他不但理論水平高,身材也高,1米93,他是自學成才的律師和演說家。 

但即使這樣的青年才俊,在成為高人之前,卻也是個挫人,用當下的流行語來說就是屌絲。 

早年,林肯曾11次被雇主炒魷魚,還經曆過兩次生意上的一敗塗地,最後患上抑鬱症。也就是說,林肯先生當過盲流,做過攤販,跟美國城管打過仗,幹過投機倒把的生意,還曾寄人籬下,經常被老板罵是蠢貨….. 

但人生的轉折卻是出人意料的。林肯之後的人生很精彩,被讚歎為廢除奴隸製度的先驅,是曆史上最偉大的美國總統之一。哪怕最後遇襲身亡,也如同絢爛的煙花般璀璨了夜空。 

然而,我們要說的卻正好相反!煙花的瞬間精彩之後,也可能是被徹底融化的黑暗。 

翻開曆史課本,對林肯讚譽的文字都快從書裏直接溢到教室的地板上了。他的愛好、他的精神、他執著的信仰,每一個都跟銅塑雕像一樣永垂不朽,他簡直不是人!是神! 

但是,今天凱風君要顛覆這個概念,曆史書中的記載一定真實客觀的嗎?當然未必!事實上,林肯是每十分鍾屠殺一名印第安人的劊子手。 

效率高是一個社會成熟的標誌,林肯的工作效率也很高——在殺人滅口上。 

他曾經鑄造了美國曆史上最龐大規模的一次死刑,至今過去200多年了,也沒人能超越。隻要美國政府敢拉下老臉來公布實情,這數字,恐怕進吉尼斯也不是沒可能。 

1862年,林肯下令一次性絞死達科塔地區的印第安部落的39個囚犯,這些人大多是印第安部落的首領、祭司。判決時,每十分鍾判一個,效率極高,林肯甚至不允許法庭進入辯論程序,這個“壯舉”,甚至比希特勒更幹淨利索。而他們被絞死的罪名,跟當年的嶽飛也有的一拚,莫須有。 

隨後,這個部落的其他人也都被判了死刑。隻不過在林肯的憐憫下,他們比第一批赴死者多活了幾天。也有了具體罪名:反對政府。 

可實際上,當時,全美國代表政府的隻有一個人——林肯。反對政府也就是反對林肯,後者說:逆我者亡!順我著昌不昌,容我考慮。 

上帝說有光,於是便有了光,上帝說要黑暗,命令“拉燈”,於是“拉登”便被幹掉了。 

那個年代,美國國土上,全是拉登,因為整個國家就是一恐怖組織。 

托馬斯·傑弗遜:在這些部落滅絕前我們將不會安靜躺下 

 

1807年執政的托馬斯·傑弗遜是美國第三任總統,他倡導所有人都是生而平等的,是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曆史學家稱他為美國傑出的民主領袖,永遠無人替代他的功勳,光芒照耀萬代。 

但事實勝於雄辯嗎?換句話問:腦袋決定屁股嗎?答案是不一定,因為屁股決定腦袋的事兒看得多了! 

傑弗遜是個雄才,他善辨,口才好。當然,這在現代中國,還有個特別的榮譽——擅長忽悠。能把死的說成活的,把活的說成死的,不死不活的被他搞得生不如死、死而又死….. 

不過,在說傑弗遜之前,我們先介紹另外一個曆史人物——拿破侖。這位大神的名字甚至可以被這樣解釋:拿:“拿”你沒商量,破:“破”東西他不要,侖:拿完還“掄”你一巴掌!因為,他可是戰無不勝的將軍中的將軍。 

要知道,麵對這樣一位大帝,他沒搶你美國人的土地,殺光你美國人就算不錯了。 

可大忽悠傑弗遜先生領導美國,硬是從拿破侖手中得到了美洲大片疆土! 

敢去虎口裏奪食,還隻花了象征性的一點錢就占了拿破侖的土地。看來,傑弗遜還真有兩把刷子。 

當然,光憑忽悠,傑弗遜做不成總統,他還有其他手段。隨著疆土大步向西推進,傑弗遜繼而策劃了大規模屠殺印第安人的一係列事件。他指示士兵:在戰爭中,他們會殺死我們中的某些人,但我們會殺死他們全部!” 

沒別的,凱風君隻想替冤死的印第安人問候早已躺進墳墓的傑弗遜同誌一句,@#¥%&*#¥@,印第安人不是人啊!(咱是文明人,咱不罵髒字) 

詹姆斯·麥迪遜:上繳一個印第安人頭蓋皮,美國政府獎勵50-100美元 

 

麥迪遜於1814年執政,是美國第四任總統。他從法律上保障了美國公民的自由權利,使美國進入繁榮的新紀元,是美國憲法的奠基者。 

如果說華盛頓領導美國人民贏得了獨立,麥迪遜就是為美國這輛小車校準了方向——“美國有此兩人,是美國老百姓的幸運。” 

然而,事實再一次扇了曆史一個響亮的巴掌。臭名昭著的全麵狩獵政策就是他製訂的,他把死人明碼標價,鼓動美國全體白人去獵取印第安人。 

麥迪遜是個創意無極限的總統。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不怕做不到,隻怕想不到。參考1703年北美各殖民地議會關於屠殺印第安人的獎勵規定,他在全國公布了屠殺的獎勵標準: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頭蓋皮,美國政府獎勵50—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嬰幼兒和女人獎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青壯年男子獎100美元。 

這讓凱風君想到了“滅四害”。 

30年前,中國曾興起滅四害的浪潮,四害是老鼠、麻雀、蟑螂和蒼蠅。那時,地方政府還會獎勵一塊肥皂、一袋洗衣粉啥的,於是,全民運動掀起高潮,差點滅絕了四害的種。 

我們可以大膽設想,如果當時這運動再堅持兩三年,四害搞不好都會被聯合國劃定為瀕危物種! 

但是,當四害換成一顆顆血淋淋的印第安人頭領,我們還能那麽輕鬆地笑出來嗎? 

魔鬼和上帝之間,其實沒有天壤之別,上帝蒙上了眼睛,便成為魔鬼。 

因為,他眼前隻看見黑暗。 

西奧多·羅斯福:隻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 

 

他被稱作是美國最勇敢的戰士,是曆任美國總統中最會打仗、最有軍事才能的(區別於二戰時期的羅斯福總統,不是同一個人)。這樣的曆史評價,凱風君認為是公允的,但也是抱有遺憾的。 

為啥遺憾?打個比方,梅西是世界足球先生,不讓梅西踢球,讓梅西去做阿根廷探戈舞協會會長,你說行嗎?再比如,周立波開創海派清口,跟郭德綱一南一北,一個是咖啡,一個是豆汁兒,你讓周立波不表演脫口秀,去新東方學校當烹調係主任,或者去山東藍翔開挖土機,你說成嗎?這明顯是才能用錯了地方!回歸主題,請問羅斯福的軍事才能用對地方了嗎?答案是,沒有! 

在羅斯福眼裏,印第安人成了他練習移動靶和打地鼠遊戲的道具。他對印第安人采取種族滅絕政策,而且偷走了大量印第安人的土地。他還說:這是不可避免而且最終有利的,隻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 

而這個遊戲的時間,盡然持續了一整個漫長的世紀。 

人說,殺戮的一瞬間,猶如一整個世紀那麽漫長。但凱風君要告訴你,美國人對土著的殺戮,真的持續了100年,整整一個世紀…….那噩夢該有多長啊? 

事實上,美國政府從開始正式建軍那天起,就命令軍隊立即向西開進。美國陸軍第一團從成立之日起,征剿印第安人就成為它的基本任務。暴行從1803年一直持續到1892年,正好差不多整整一個世紀。 

1864年後(美國內戰結束後),根據林肯頒布的《宅地法》,持續近100年的美國人屠殺印第安人的活動達到高潮,諸多印第安村鎮一夜間成為鬼城。美國正規軍聯合地方民兵集中發動1000餘次大規模軍事行動,1890年基本完成作戰任務。 

完成任務的含義就是,沒有任務可做了。為啥?因為印第安人死絕了。 

是的,凱風君用的是這個詞語:死絕。準確說是幾乎死絕。 

忽然想起去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參觀萬人坑的感受,那是一場同樣血腥的滅絕,南京幾乎沒有活口。看見萬人骷髏坑時,凱風君差點沒控製住,一天三頓連前一天的晚餐都吐了出來。 

是的,美國人,你讓人想吐。 

我們認知的真理:保護公民是國家責任 

 

當一個國家宣布成立時,在它領土內的所有居民,特別是原住民,就天然自動地成為這個國家的公民,政府必須保護他們。 

然而,在前麵這4位偉人眼裏,這句話,都瞎扯的! 

大家可能看過電影《辛德勒的名單》,奧斯維辛集中營被希特勒屠殺的猶太人有100萬。而被美國幹掉的土著是近5000萬,這罪行是希特勒的50倍! 

換個角度:華盛頓+林肯+羅斯福+傑弗遜的破壞當量,是希特勒的50倍! 

如果說希特勒是畜生,是人類公敵,那美國總統是……? 

然而畫風再一次反轉,華盛頓、林肯、羅斯福、傑弗遜,他們都被描述為大名鼎鼎的美國總統,為美利堅合眾國創立了不朽功勳,他們被稱作英雄。 

凱風君想問:英雄和魔鬼?到底誰定的標準?!上帝嗎?那他一定老年癡呆了。 

好吧,這就是真實。 

———————————————— 

最後的最後,再說點…… 

探究屠殺的根源:為何美國白人要殺掉土著? 

 

首先,地主家也沒有存糧!美國獨立之初,百廢待興,內憂外患,必須加快經濟發展,而白人認為印第安土著是美國發展的包袱和累贅。愚昧、野蠻、無法教化,白人沒有耐心也沒有必要耗費精力去拯救他們。 

也就是說,無法拯救他們,那就毀滅他們。 

飯不夠,種糧的人都吃不飽,所以就滅掉吃幹飯、軟飯和閑飯的。 

其次,殺雞儆猴,不但搶光所有雞蛋,還霸占了雞窩!美國政府對本國貧困落後的弱勢族群進行種族滅絕,使美國不負有責任,又無償征用了幾百萬平方公裏的土地和數億噸計的自然礦產,從而讓美國毫無負擔地發展經濟,短短百年,美國成為超級大國,世界老大。 

該怎麽說呢?凱風君真佩服馬克思先生,他的經典名言說:資本的積累是赤裸裸、血淋淋的。 

是的,這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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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家名義實行種族滅絕、販奴和販毒,這就是某些人頂禮膜拜的所謂自由民主的典範。 -清溢- 給 清溢 發送悄悄話 清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2/2016 postreply 18: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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