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處在流行一篇關於“儀式感”的小文,看了喜歡。
一個人有趣還是無趣,實在是一種體會和創造的能力。這並不是給自己點根蠟燭,為對方買束鮮花的問題,是你能否從所有細節中去領悟美好並獲取力量的問題。
儀式感和儀式並不是一回事。儀式和陳腐之間也沒有等號。儀式有刻意的成分,但那是外在,內裏的喜悅非是偽裝就行。比方我就特喜歡看婚禮,朋友的,路人甲的,Angela baby的……津津有味。古老儀式通常是千百年文化的凝結,我們沒必要顯得比古今中外都有主意,非得標新立異。順從,體驗,挺好的。儀式是古老而存活並可以延續的一種生命力。結婚貼一對喜字,過年掛一隻燈籠,這都是儀式,但裏麵包含了真實的感情,就很美好。為了反儀式而拒絕儀式,不免會成為另一種儀式,隻不過負能量居多而已。
請客是儀式,茶道是儀式,上墳掃墓也是儀式。中國人把清明當成節日來過,是因為從哀悼中可以汲取生的力量。你再看春運,那個繁忙,那個固執,那個百折不饒,可不就是老百姓最樸素的儀式感麽?
而那些細小的,日常的,私人化的儀式感還有一個好處,它讓人不會因為孤獨而內心崩潰。是一個個借以堅強,讓自己活出質量的支撐點。 有時會看到一些人,到了一定年紀,對自己身上缺失的部分有所覺醒,對既定的生活又束手無策,漸漸就積攢成一種難以言喻的沮喪,忿恨,怒氣衝衝。那可能是一個人最難看的樣子。
趙守貞沒有鎖麟囊,坐在轎子裏哭,這並沒有什麽可愛之處;楊喜兒比她更窮,但得了二尺紅頭繩,因為是過年,因為和大春定親,所以要歡天喜地紮起來,就顯得十分可愛。因為依然有憧憬,懂得抓住歡樂。儀式感也是我們對生命的謙卑態度,感激之心。
享受儀式感,還有一個要素,是能找到另一個同類,一起去體驗這些儀式。踩到腳的華爾茲,會變得比徒步獨行更加無趣。哪怕隻是熄了燈後,跟枕畔床友道一句“晚安”呢?一定是要說完這一句,這一日的家常才算了結,說完後就彼此默契不再開口,各自享受那一刻的安穩和親厚。
我極少收藏東西,除了一櫃子骨瓷,雖然不能和綠腰她們玩家相比,也都是心愛之物。臨別多倫多,挑了幾套茶杯出來,寫明了年代,款識,購於何時何處,還有我為它們所取的名字,寄予的想法……種種前生今世統統包裹起來,鄭重其事地送給了幾位朋友。 就是這麽孩子氣,中學生式的舉動,卻讓自己覺得無比享受,它讓我和這個城市的告別變得有畫麵,有回憶。
所以儀式感也讓人勤勞起來,行動起來,給我們的日子打滿記號,不然我們很快就會忘記時間都上哪兒去了。
(亂配的圖是六月裏艾維農古城窗台上一對打算午睡的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