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是老楊, 82歲,有個28的對你崇拜+愛慕. 你也喜歡她. 兩個人都是自由身. 你會怎麽做? 如果別人來指責你破壞社會道德

你會為了輿論離婚麽? 你都82歲了. 有什麽你看不透的?

若是你的兒女一心要找個安穩的男人/女人. 你能管得住麽?

你的內心,知道什麽是可取什麽不可取,那是你的內心. 人來這一世, 能管得住的, 隻能是你的內心. 而且你20年後的內心肯定還是這樣的內心麽.

所以說, 不管人家的事情, 是對個體的最大尊重. 如果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那就不叫不擇手段. 至於追求名利, 誰每天不是追求啊. 追求舒適的, 追求刺激的, 追求錢的, 追求愛的, 有什麽錯麽?

沒有人出來讓你住口. 就是基於對個體的最大尊重. 所以你說可以,老揚說也可以. 本質是一樣的. 大家管好自己的事情,選取自己的立場.做自己的決定,才是自尊自立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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