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次在進站口時這位“警察”就把槍掏出來了,最後開槍那一刹那也許不犯法,不過---

他缺乏最基本的“警察”專業與訓練。徐可能就是來鬧事兒的,可是這位“警察”把一個可能的“醉漢”鬧事兒給整成了一個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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