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就是複雜的問題,能把它簡單化,那就能抓住大頭,把事情辦好了。國企是國家的資源,不管到誰的手上把它們拆了,賣了,誰就是敗家子。把所有權持久地把住(不能上市),不管什麽人管理,不過都是為保住的“家業”“打工”而已,管理者享受的是“打工崽”的待遇。至於運營中的問題,有經濟法規去處理,公開公平,有何不可?
既然先生還有政治上的心結,黨大還是法大,我這麽看的: 法律在自由經濟的世界裏,其實質與其說是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如說是給那些“聰明人”劃清了界限所在地,也就是說,讓他們明確了空子可以到哪裏去鑽,從而更多地獲得最大利益。如果要是法大於一切,那麽我們就等著法律為有錢階層服務,看著中間階層絕大多數守法的人啞口無言地越來越趨於貧困。話說到這裏,我看我們要考慮的是黨大還是國家大的觀念,一黨執政,如果沒有把國家利益,老百姓大眾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先,把自己錘煉成一個真正有能力長久管理一個國家的政黨,那它的紀律就形同虛設,就不能甘心約束自己,那人們也就不要天真地以為法律能夠約束它了。
既然先生還有政治上的心結,黨大還是法大,我這麽看的: 法律在自由經濟的世界裏,其實質與其說是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如說是給那些“聰明人”劃清了界限所在地,也就是說,讓他們明確了空子可以到哪裏去鑽,從而更多地獲得最大利益。如果要是法大於一切,那麽我們就等著法律為有錢階層服務,看著中間階層絕大多數守法的人啞口無言地越來越趨於貧困。話說到這裏,我看我們要考慮的是黨大還是國家大的觀念,一黨執政,如果沒有把國家利益,老百姓大眾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先,把自己錘煉成一個真正有能力長久管理一個國家的政黨,那它的紀律就形同虛設,就不能甘心約束自己,那人們也就不要天真地以為法律能夠約束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