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組織可以分享,“財產”不宜……?:-)

來源: papyrus 2015-01-28 02:55:0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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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和二樓是兩種生意,*_*。 -文革傳人- 給 文革傳人 發送悄悄話 文革傳人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8/2015 postreply 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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