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太福音;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他走吧。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 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攻擊基督教的人,認為這是體現了基督對非猶太人的一種歧視和侮辱。本人以前就有過這種看法,盡管我那時對基督的教義已經有了些認識。至於有佛教徒以此作為批判基督的根據,就更不足為奇了。
而基督教通常的解釋,則是耶酥此時故意以緘默、推辭、冷言冷語,來試驗這位外邦女子的信心。對此,我也不完全以為然,我認為那不是對耶穌的貶低,就是侮辱。因為如果耶穌是神,是道,那麽他了知一切,根本就無需“試驗”。反過來,如果耶穌隻是一個道德高尚的聖賢,沒有預知能力,那麽故意以緘默、推辭、冷言冷語,來檢驗一位有難女子,那麽這種行為根本就是無聊,有負聖賢之名。
事實上,在聖經裏麵我們看到的耶穌,是一個既有預知能力又不惜以犧牲己命(注意:不是革人家的命)而救贖世罪,是一個具有地藏菩薩那樣地獄度人的超級大賢,所以我們不能用如此淺薄地實用主義來解釋耶穌。
為了理解耶穌說的“不好拿兒女的餅給狗吃”這句把人喻為狗的話,首先需要設定兩個前提。第一,耶穌是為了布道而來的;第二,耶穌是有前知能力的。(這兩點,隻需要從耶穌被處死前他事先告知各個弟子的表現,以及他對待死亡的態度就可以證實。)
有了上述兩個前提,我們有理由認為:耶穌布道的每句話,都是因人不同而“預先設計的”,他知道不同的人如何反應,因此會說不同的話,並通過這種對話表明一個道理。之所以打引號是用俗人地眼光來看,對耶穌來說,可能完全是spontaneous自然而然地。
這樣條件下來看,耶穌逼人承認為狗不為人,更合理的解釋,是為了讓人放下自我:肉體的自我,虛榮的自我,笛卡爾說的“我思”的我,即佛家說的臭皮囊,總之一句話:放下虛妄的那個自我。隻有這樣才能找到那個真正的自我,即笛卡爾說的“我在”的我,不受肉體約束具有自由意誌的自我。隻有“無我”才能“有我”。這就是無中生有的辨證法原則。
實際上黑格爾的邏輯學就是自由意誌通過“形式邏輯”的展開,通過無我(否定之否定)的運動過程,最後回歸自我的學說,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基督神學在哲學上的投射。馬列主義采用了黑格爾的辯證法,卻否定基督精神,這種實用主義的做法,等於是蓋完房子,毀了地基,成了空中樓閣。
具有自由意誌的人,一定不會幹涉他人的自由,所以孔子對君子說仁,“己所不欲,勿施與人”;老子對君主講無為,己之所欲,勿施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