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何以知道吃人不好?
現代小說和傳統小說不同,它深入的是現代人的內心世界,寫的是人類內心那種極為隱秘而細微的經驗,那種不安、恐懼、絕望,根植於內在的人——這個內在的人,是一種新的存在經驗,也是現代小說最重要的主角。在這個內在的人裏,作家追問存在本身,看到自己的限度,渴望實現一種存在的超越,並竭力想把自己從無能、絕望、自我淪陷的存在境遇裏拯救出來。而如何才能獲得救贖,這就不僅是一個文學話題,也是一個宗教話題。
談及宗教,東西方之間有著很大的不同。以魯迅的《狂人日記》為例,他在小說的最後所出示的對未來那種宗教般的希望,是寄托在孩子的身上,他對現實絕望,但對未來卻充滿著模糊的信心。在此之前,狂人對“這夥人”有一個警告:“你們立刻改了,從真心改起!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而沒有吃過人的人,才是“真的人”。從“真心”到“真的人”,這裏頭包含著魯迅對現實的理解。其時的魯迅,受了尼采哲學的影響,所謂“真的人”,顯然閃爍著“超人”的影子。但“真的人”究竟是什麽麵貌,有著哪些內涵,魯迅自己也說不清楚。他隻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是魯迅借來的文化符號,既沒有傳統的根基,也沒有宗教的想象力。尼采盡管是反基督教的,但他提出的“超人”,明顯受了《聖經》中“新人”的啟發,仍然帶著某種宗教色彩。魯迅筆下的“真的人”則要空洞得多,難以在中國文化中落地,所以,《狂人日記》裏有大量不像小說語言的雜感,更像是思想筆記,魯迅借此重在提出問題,喊出自己的聲音,但狂人的這些思想如何產生、何以產生,他並沒有合理地交代。讀完《狂人日記》,我不禁在想:狂人是從哪裏得到的善的知識,從而知道吃人是不好的?狂人何以知道吃人是要不得的?又何以知道“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在魯迅的精神視野裏,他並不相信有一位救贖者——上帝,具體到狂人身上,也就沒有一個外在的聲音來提醒他該不該吃人,他的所有價值判定都來源於自我覺悟。覺悟即救贖,一種中國式的救贖。
西方文學中的精神辯論
但在西方的文學背景裏,生命的改變或存在的救贖,主要得力於傾聽外在的聲音,無論是“曠野的呼告”,還是關於拯救的“福音”,都被描述為是來自上帝的聲音,人隻不過是這種聲音的傾聽者和跟隨者。通過外在的聲音來喚醒一個人內心,並通過這個聲音所傳輸的生命意誌,來完成對生命的救贖,以“新造”代替“舊造”,以“新人”代替“舊人”。這種對生命和救贖的理解,就是宗教的角度,它並不依靠人的覺悟,而是仰賴上帝的力量來獲得拯救。因此,人的有限與上帝的無限,人的墮落與上帝的聖潔,就構成了西方文學作品中的根本衝突。
這種觀念,和東方思想有著很大的不同。按照本尼迪克特在《菊與刀》裏的看法,西方社會的文化形態和日本的文化形態,可分別歸結為罪感文化和恥感文化。“提倡建立道德的絕對標準並且依靠它發展人的良心,這種社會可以定義為‘罪感文化’。”罪感文化的道德標準來自宗教傳統,來自上帝。李澤厚則認為,中國文化是一種樂感文化,肯定現實、此世的價值,以身心幸福地在這個世界中生活作為理想和目的,所以,中國人很少有罪感意識。
這種文化差異,也影響了中國文學的品格,它必然是以書寫世俗生活的幸福與殘缺為主體,而少有追問存在困境與尋找精神救贖的意識。王國維所說,中國文學更多的是寫民族、國家、人倫的主題,而缺少探索精神、心靈和宇宙的文學傳統。前者以《桃花扇》為代表,後者以《紅樓夢》為代表。《桃花扇》式的關懷現世的作品為多數,而像《紅樓夢》這種貫穿著精神性、超越性母題的作品,即便是到今天,也還是不多見的。
魯迅論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時,有一個精準的概括:“凡是人的靈魂的偉大的審問者,同時也一定是偉大的犯人。審問者在堂上舉劾著他的惡,犯人在階下陳述他自己的善;審問者在靈魂中揭發汙穢,犯人在所揭發的汙穢中闡明那埋藏的光耀。這樣,就顯示出靈魂的深……在甚深的靈魂中,無所謂‘殘酷’,更無所謂慈悲;但將這靈魂顯示於人的,是‘在高的意義上的寫實主義者’。”確實,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中,審問者和犯人是同時存在的,這就為作品創造了一個自我辯論的場域。一個我在審判另一個我,一個我又在為另一個我辯護,這種爭辯,構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中的精神旋律。魯迅的深刻,也得益於此。
一種關於聲音的較量
魯迅之後,有這種自我審判意識的作家太少了。在當代,有太多的作家都在寫那種醉生夢死、欲望橫流的生活。在他們的作品中,讀不到一絲作家的自責,更沒有自我審判、自我愧疚的姿態。其實,懺悔、自責是特別值得珍視的寫作情懷,它能夠把一個人的寫作,帶到另一個境界。譬如,我曾經聽莫言在幾個場合說過,包括他談自己的長篇小說《蛙》,反複說要把自己當作罪人來寫,這對中國作家而言,顯然是一個新的寫作角度。因為莫言一旦有了罪人及罪感意識,他的作品就會打開另一個精神空間,就會誕生新的內在經驗。
餘華的寫作也是一個例證。他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用非常冷靜的口吻寫下了像《現實一種》、《一九八六年》這些作品,那時有人讀了作品後說,餘華的血管裏流著的不是血,而是冰渣子。但《活著》之後,餘華的寫作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活著》對人之命運的書寫,盡管充滿悲愴,但相對《在細雨中呼喊》而言,寫法上要簡單得多。
如果隻有逍遙哲學,文學是很難獲得深刻品格的。我們讀魯迅的作品,為何會覺得那是一種完全不同的精神品質?就在於魯迅不是逍遙的,魯迅是承擔的、前行的。比如在《過客》裏,過客說:“我隻得走了。況且還有聲音常在前麵催促我,叫喚我,使我息不下。”老翁說:“那也未必。太陽下去了,我想,還不如休息一會的好罷,像我似的。”過客說:“但是,那前麵的聲音叫我走”。老翁說:“我知道。”“你知道?你知道那聲音麽?”“是的,他似乎曾經也叫過我。”“那也就是現在叫我的聲音麽?”“那我可不知道。他也就是叫過幾聲,我不理他,他也就不叫了,我也就記不清楚了。”過客說:“不行!我還是走的好。我息不下。”——這裏特別強調了有一個聲音來叫我,我不能停下來,我還是要走。這其實是關於存在的一種傾聽:每個人的內心都有過這種聲音,但對這種聲音往往持兩種態度,一種是像老翁一樣,叫了幾聲我不理它,它也就不叫了;還有一種是像過客這樣,無法不聽從這聲音的催促,要繼續往前走。
內在的人,是經常有不同的聲音在內心激辯的人;內在的經驗,就是這種內心激辯的真實寫照。一種有重量的文學,就應該多關注這些內心的爭辯和較量,就應該在作品中建構起這種獨特的內在經驗,惟有如此,文學才能有效地分享存在的話題,並為當下人類的存在境遇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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