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背後的邏輯(3)

記得是在公元前的千兒百年,人類的社會結構已經十分成熟,形成了政治觀念,即得人,得社會,得自然,得天下,於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征戰成為主流。其結果必然會最終導致人類社會破產。

為了維護人類社會而不至於因權力私欲而崩潰,社會道德觀念是必須的。在中國由道家發展出儒家,在印度由印度教發展出佛教,在地中海沿岸由猶太教發展出基督教。

在道家的觀念裏,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人合一,人既善良又自私,隨性而發。儒家進一步把人類社會層次化為君臣父子的天然結構,人與人要以禮相待,和為貴,講究中庸之道,但普天之下莫過王道。

佛家走的是一條天地萬物辯證和諧的路,人個體的我與非我的和諧統一,內心意識與宇宙自然,因果報應,輪回轉世,無欲則明則正則剛則大。和儒家一樣,都是要求為公而克己修身,不戰而屈人之兵。似乎人天生是上帝的親戚,有無私為天下的責任。

基督教則認可人天生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性。於是人天生有罪,所謂原罪論。這個罪就在於人由於私欲而遠離社會,人與人沒有溝通,隻有猜忌和爭鬥。信仰基督,讀經祈禱,為自己的罪懺悔,遵守上帝為私欲與爭鬥立下的底線,罪輕一等。教會社會也是少不了尊卑等級的,但確實沒有儒教那般鮮明。到了基督教新教的觀念,可謂上帝麵前人人平等,耶穌成為不同人和群體的共同的神話仙語。

後來的兩千年,人類社會就是靠這些社會道德觀念維護至今。社會結構,社會風氣,社會心態,各有千秋。

從表現上,人之初性本善。其內在實乃善惡共存,善惡皆性,有限度就好,即講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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