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愷钜 2014年7月18日
A:奴隸主
B:暴發戶
C:奴隸
B花錢買進了機器準備生產,但沒有工人。於是他再花錢向A租借C。租賃合同規定,B在向A支付租借C的租金之外,還需向C支付C一家維持生活所需的費用。合同簽好了,皆大歡喜。
B買進原料,賣出產品,忙得不亦樂乎,B越來越富裕了。但與此同時,A什麽也沒幹,就憑著一紙租賃合同,靠著出租C,租金源源不斷,日子也過得非常滋潤,而C呢,身強力壯,每月從B那裏領一份工資,一家子也算有了溫飽。
雖然這三人各得其所,表麵上相安無事,可是,B總覺得很不甘心,他實在不想繼續付給A那筆不菲的租金。
於是,B想出了一個絕招,他買了一支槍交給C,起草了《自由宣言》,B說,我們一起把A殺了,你就不再是奴隸,我讓你自由。C很高興,拿起了槍,跟著B殺到A家。
A死了,C自由了。
B對C說,你雖然自由了,但還是需要工作來養家的,你還是來我廠裏工作吧。
C很高興地繼續為B打工,賺取自己的生活費。
B更富有了,因為他再也不用為C支付租金了。
這就是美國獨立戰爭的經濟學意義。
獨立戰爭背後的利益再分配,在這個小故事中一覽無餘。
《獨立宣言》為什麽不提民主隻強調自由,這裏也給出了答案,也充分顯示了POWER OF ID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