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在這裏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

香港激進民主派玩的就是這灰色的“剩餘權力”。比如說這公投。任何一個國家,隻有政府才能組織公投。一個什麽中心就來印選票,搞公投。這應是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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