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這個話題不斷在壇子裏被挑起,作為始作俑者,覺得有必要在此作一個說明。
事件起始於2007年10月,當時走廊在討論人性與道德這個話題,本人寫了一個小係列,其中提到一個片斷:當日本人掃蕩一個村莊時,全村老少躲在一個山洞裏,這時一個嬰兒開始啼哭,母親就用手將自己的孩子悶死了。
於是兩“派”發生了衝突:一派說,母親偉大,大公無私;我的觀點是,從道德上講,大公無私是符合共產主義道德的,但是一個母親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是有違人性的,我寧願被人稱為沒有道德,而不願失去人性,今天我還堅持這個觀點。
於是,就有了金筆“母愛如山”的短文,“殺嬰”這個話題也就從2007年吵到現在。
隨著自己認識的不斷提高,更由於年齡的增長與心態的平和,我覺得有必要重新審視金筆外婆的殺嬰。
首先,我認為金文總體上是欠嚴謹的,沒有從當時的具體語境出發看待殺嬰這樣一個嚴酷的曆史事實。
人類的文明,經曆了飲血茹毛,自相殘殺到今天的以人為本尊重生命,走過了漫長的歲月。“殺嬰”在一個特定的曆史時期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社會現象,用今天的價值觀來衡量100年前的曆史,那無疑是幼稚可笑的,更不應該的是自己站在一個道德高度來批評他人。不妨換位思考,如果自己處在當時的環境,是不是能做的更好,如果我們每家追溯2-3代以上,誰能保證自己家裏沒有發生類似的悲劇?
但是,曆史在進步,如果今天還借“殺嬰”來宣傳“母愛”,稱母親“有這種權利”,那也是十分荒誕甚至殘忍的。
我不相信金筆今天還讚成殺嬰這個現象,但是他在行文過程中沒有說明那個特定裏曆史環境,外祖母的“理直氣壯”應該是一種無奈與惋惜。而自己還一如既往地愛著外祖母,也決不應該和外祖母的殺嬰聯係起來。
至於有網友問為什麽是女嬰而不是男嬰,這似乎點到了要害,我這個文化決定論者就不展開嘮叨了,看看今天中國農村仍然存在的遺棄甚至殺害女嬰的陋習,我們可以略知一二。
我提議在此不要就這個話題把矛頭指向金筆,所謂對事不對人,要怪,用一句時髦的話說就是“是這個社會,這個製度讓人變成了魔”,那100前中國到底是什麽樣一個社會,什麽樣一個製度呢?探討這個問題是不是比攻擊金筆個人有意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