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之的水平真夠得上律師嗎?

 

聲明:

1)中國律師的水平不比外國律師的水平差。(這個不得罪左派)

2)浦誌強應該“保外就醫”。(這個不得罪右派)


 

但是,恐怕兩邊都要得罪了:

保外就醫具體怎麽辦,張思之知道嗎?

張思之說:“對此,我願承擔保證責任:在浦誌強保外期間,如有違法違規,我自甘連坐,包括入獄候審。”

這話很沒有水平啊,別說是一個律師的水平,就是品茶小軒一個茶客的水平也不夠。我們國家“保外就醫”成功的例子很多,有哪一個是通過這麽個辦法辦成的?

我看這事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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