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底,王震兩次與特地從北京趕來的鄧力群同誌作了較長時間的談話。1993年2月3日,王震與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衛建林談了很久。衛建林回到北京後整理並寄發廣州,王震又作了補充,並交代把前幾次談話整理到一起發出。江澤民總書記對此十分重視,指示中央常委傳閱後交中央文獻研究室存檔。
王震在的這幾次談話涉及內容很廣泛,主要有:
1、中華民族要興旺。從孫中山到毛澤東,適應了這個要求。
2、毛澤東倡導改革。紅軍時支部建在連上,成立士兵委員會,是軍隊的改革。供給製到薪金製是改革,兩參一改三結合也是改革。
3、毛澤東主張幹部的工資不要太高,幹部要參加勞動,密切聯係群眾,接受群眾的監督,想用這些辦法縮小差別,防止官僚主義和產生新的剝削階級。1955年搞軍銜,有人主張高工資,差別二十來倍。當時,我任全軍薪金改革小組組長,我主張工資差別不能太大,彭老總、賀老總很讚成。
4、毛主席非常重視巴黎公社經驗。巴黎公社最主要的經驗,是打碎資產階級國家機器,實行無產階級專政。其中還有收入差別太大。我們不能搞絕對平均主義,要按勞分配。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是對的,但絕對不能搞兩級分化。鄧小平反複強調這個問題。兩級分化了,我們社會主義製度的性質就變了,就必然會有人造反,有人鬧事,12億人口的大國就混亂不堪。
中國有句古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王震進新疆時帶去的這些老兵,就直接跟王震要老婆,解決老婆問題成為王震在新疆的麻煩事。當時,大約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來自農村,即使當了師長、團長,也是大老粗,沒有多少文化。也不管什麽愛不愛,情不情的……
軍旅作家盧一萍通過《八千湘女上天山》向我們揭開了那一段“王震在新疆”令人難忘的曆史。
對於征召女兵進疆,王震早就有所考慮。陶晉初將軍是陶峙嶽的堂弟,原係國民黨新疆警備總司令部中將參謀長,1949年9月起義後任解放軍二十二兵團參謀長。陶晉初在1949年10月27日給原新疆警備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兼整編四十二師師長、起義後任二十二兵團副司令員的趙錫光將軍的複電中最先作了披露:
“……軍隊整編後,在人民政府建設新新疆大方針指導下,應即協同入新解放軍積極從事生產建設工作。果能如此,固國家之光明前途,亦十萬官兵之最好歸宿(王震曾雲:將於明年赴關內招來大批女性作官兵眷屬)。將來隨交通農礦之發展,由各地來新之人將日有增加,民族間亦將不致再有何鴻溝矣。”
而彭德懷元帥也早就有此打算。有一次,他去看望戰士,聊了一會兒天後,便問戰士想不想家。
戰士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笑而不答。
“不想家是假的。有些人十幾年沒有回過家了。現在仗打完了,不少人想著可以回家了,但是不行呀,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所以要守住新疆,我們就得做好在這裏紮根的準備。”他說完,又十分認真地問道,“你們想不想找個堂客?生一個兒子?”
戰士們有些不好意思,仍隻是笑。
“打仗時衝鋒陷陣,你們不怕;開荒屯田,有天大的困難,你們能克服,這些我都相信。但不想找老婆生娃娃,我不信。即使你們想打一輩子光棍,我還不同意呢,我們的屯墾事業要後繼有人,你們都打光棍了,誰來繼承我們的事業?我跟王胡子講了,叫他到內地招一批女兵來……”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贏得了戰士們熱烈的掌聲。
還有一次,王震去籌劃石河子的建設。有一天,一個單位開大會,請王震講話,王震講完話,問大家有什麽意見。每個人都說沒有意見。這時,一個憨頭憨腦的戰士站起來,說:“報告首長,我有個意見。”
王震說:“好,有意見你就提吧。”
那戰士說:“司令員,我們都還沒有老婆,你要給我們解決老婆的問題。”說完坐下了。
大家聽了,都瞅著那個戰士笑。笑得那個戰士紅了臉,低下頭。
可王震沒有笑。他風趣地說:“你這個問題提得好!黨中央、毛主席早就考慮到這個問題了,很快給你們運來湖南‘辣子’,山東‘大蔥’,上海‘鴨子’!”
其實,部隊的婚姻問題在戰爭年代就存在了。中國有句古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們這些老兵,大約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來自農村,即使當了師長、團長,也是大老粗,沒有多少文化。所以也不管什麽愛不愛,情不情的。就是一句話,要有個老婆,傳宗接代。
我是“人民功臣勳章”、“華北解放紀念章”獲得者,抗日老戰士,農七師離休幹部,我的老伴戴秀菊是1952年4月從衡陽入伍的湖南女兵,所以我也算是半個湖南人了。
我在渤海軍區當警衛連指導員時,連長劉希苟是參加過長征的老紅軍,團級待遇,他多次負傷,腸子打斷了,接的是狗腸子,腮上也有傷疤,牙也打掉了許多,身上的傷疤就不用說了。
有一天,他長歎了一口氣,找到我,說有事跟我說,我說你說吧。他說,有個事麻煩你給旅長講一講,我自己不好說。第一,我四十歲的人了,沒有老婆,請組織幫忙找一個;第二,我要鑲牙,缺了這麽多牙,使我顯得老相不說,還影響我軍形象;第三,我不當幹部。我窮苦人出身,放個幾十隻牛呀羊呀還可以,這一二百人的連隊讓我管,的確費力。
我聽了後,就去找了旅長張仲翰。我說完後,旅長就笑了。他說,老婆現在不能找,仗沒打完,仗打完了再說,牙可以到了有鑲牙條件的地方就鑲,連長也不能不當。我把旅長的話給連長講了,他就歎氣,說,這仗呀,不知什麽年月才能打完呢。
進軍西北時,老連長已四十五歲,已經是個團級幹部了,到了張掖,他又提及此事。他說,仗算是快打完了,新疆的國民黨軍隊如不起義,也經不了幾仗就會完蛋。我是該找個老婆了吧?我們當時剛好住一戶地主家,他家有個丫環。我就給她做媒,問她願不願意嫁給解放軍。那丫環是窮人家的孩子,很崇拜解放軍,就高興地同意了。我就提醒她,你要嫁的解放軍是團級幹部,參加過長征,打過日本鬼子,一直在革命,所以年齡有一些大,你可要想好。她一聽是這樣,更高興了,激動地對我說,“我一個丫環能嫁一個團級幹部,一定是祖墳冒青煙了。”
我們把這事給地主說了,沒想地主死活不答應,講了半天,才知道他真正的意圖是想要一筆錢。我問多少。兩百塊大洋。這是一筆不少的錢,但我咬咬牙,還是答應了。於是,我們連就湊錢,全連一百八十五人,一人一塊,不夠的由連裏的幹部再分攤。就這樣,終於給他娶了個老婆。
還有衛生隊隊長劉崇喜,五十來歲了,也沒成家,那地主家還有個丫環,我們就想讓她嫁給劉崇喜。我們給劉希苟娶老婆已把錢花完了,害怕地主再要錢,辦不成事,就去動員那丫環參軍,這樣,她是參加革命,地主不敢阻撓。我問她願不願意當兵。她說地主婆老撕她的嘴,說部隊隻要不撕嘴,她就願意當兵。我說部隊不撕嘴,我說在部隊大家都是兄弟姐妹。她一聽很高興,說自己願意去當兵。然後,我就讓她不要吭氣,吩咐她在部隊開拔時,跟警衛連一起走。她就當兵了。
那丫環人長得很周正,團政委當時要求我們這些年輕幹部不要挖老同誌的牆腳,不然要受處分,衛生隊隊長和那丫環到新疆不久結了婚,聽說兩人過得不錯。
但這一問題真正變得緊迫起來還是在到了新疆之後。軍區當時除了想著在湖南招一批有一定知識的女兵外,王震還在1951年向陳毅要了兩千名女兵,那多是在解放戰爭期間招的,在後方醫院做護士。這都是解決營以上幹部婚姻問題的。然後是山東婦女,山東是個老戰場,好多男人在戰爭中都被打死了,所以招的山東婦女中很多是寡婦,這基本上解決了連排幹部的婚姻問題。最後,還剩下了起義部隊一些老兵的婚姻問題沒有解決,所以就在五四年招了九百二十多名上海妓女。
我後來曾看過一個資料,說英國有個叫S。 D。甘博爾的社會學家,解放前曾對倫敦、柏林、巴黎、芝加哥、名古屋、東京、北平、上海等世界八大都市的公娼人數和城市總人口率作了一次調查統計,其中上海遙遙領先,其比率為1:137。解放後,上海市政府決定收容改造妓女。招收到新疆的妓女就是經過上海婦女勞動教養所改造過的——她們大多恢複了人格尊嚴,在這個既陌生又遙遠的地方找回了作為女人的自尊和自信。
說起當年兵團有關婚姻的話題,無論對男人,還是對女人,都是很沉重的。
我認識一個參加過抗戰,立過戰功的營長,姓趙,因為找不到對象,很煩,後來精神有了問題,整天提著駁殼槍到處比畫,最後隻好把他關起來,不久他把褲腰帶解下來上吊自殺了。而女的因不滿自己的婚姻,被逼自殺的也有,有個姓胡的團長就把一個女兵逼自殺了。
還有一個姓聶的工程團團長,強迫一個湘女與他結婚,湘女不同意,他就提著駁殼槍威脅。那女兵就告到了王震那裏,王震處分了那團長,把他調離了新疆,讓他到湖南去,找到了老婆再回來。他果然在長沙找了個對象,是高中畢業生,既能幹,又漂亮。他們很快結了婚,結婚後,就給王震報告,要求再回新疆來。王震又把他調回來了。
關於這個問題,以前眾說紛紜,真實的情況很難了解。我四三年參加革命,後來當過新疆軍區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有條件找到有關資料,我寫過一篇回憶文章,叫《解放初期的新疆女兵》,在這篇文章中,我對當年新疆部隊的婚姻情況和女兵的情況作了披露。
當時部隊的婚姻狀況是這樣的:師以上幹部多數已婚,個別未婚;團級幹部少數的結了婚,多數未婚;營以下幹部及戰士,除個別入伍前在家鄉結了婚外,絕大多數尚未婚配。年齡普遍較大,師級幹部多數三十多歲,團幹部多數三十歲上下,營以下幹部多數是二十多歲,少數三十多歲。
中國過去傳統的婚姻觀念是早婚早得子,養兒防終身。以早婚為富為榮,晚婚為貧為恥。農村裏的男女是“十五十六把婚嫁,十七十八抱娃娃”,一些山區有的在十三四歲就結了婚。那時二三十歲的人沒有結婚,在人們心目中,就像現在四五十歲沒結婚的人一樣,不隻是大齡青年,簡直成了老齡青年了。
當時部隊幹部戰士對婚姻問題反應比較強烈,要求也很迫切,有各種說法,像“沒有老婆安不下心,沒有兒子紮不下根”等,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這二十萬官兵的婚姻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將影響安心新疆、建設新疆艱巨任務的順利完成……總之,各級領導對新疆軍區部隊官兵的婚姻問題、婦女工作非常重視,當時的新疆軍區領導人王震司令員、徐立清副政委、張希欽參謀長、政治部曾滌副主任等首長非常關心,高度重視,千方百計親自籌劃。
婚姻問題、婦女工作,是當時部隊的“熱門”話題,也是大家最關心的信息之一。新疆軍區、第一兵團、第二十二兵團、二十軍、五軍、六軍、九軍及各級首長們,在講話中都要講到婚姻問題。
我在軍區檔案館的資料中發現,當時擔任二軍政委的王恩茂同誌,1950年在二軍政治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有這麽一段:
“關於婚姻問題,彭(德懷)司令員說從口裏動員女同誌到新疆來,並且在西安、蘭州、酒泉、哈密設站。家裏有老婆的,可以送到西安;家裏訂了婚的可以送來;家裏既沒有結婚又沒有訂婚的,你家裏父母親戚能給你訂一個也可以送來,送到西安去找西北軍政委員會秘書處或者找新疆軍區駐西安辦事處,一切由公家負擔,給你送到新疆來。
……
年輕的同誌不要著急,首先是三十歲以上的同誌,然後是二十八九歲的同誌,二十五歲的同誌還要後一步,應該按次序,小的讓大的,不要亂了。一方麵組織上幫助想辦法,一方麵是自己想辦法。但我們不要把思想放在這方麵,主要在鞏固勝利。有了全國的勝利,個人問題也就解決了,所以我們的同誌應集中思想鞏固勝利,我們的毛主席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一定會照顧我們的。他說,我們的經濟建設會一年一年地變好,一切問題會很好解決。總之,千言萬語是我們誌在部隊,努力工作,完成任務,個人的問題一定會解決的。”
處於新疆當時的情況,未婚男軍人那麽多,且多數人年齡偏大,而已到婚齡的漢族婦女又是那麽少,內地的女青年又是逐步來新疆的,所以軍人的婚姻問題,也隻能按職務按年齡按參加革命的時間,分批逐步解決。
1951年11月,新疆軍區(規定):凡1949年進疆的軍隊幹部、戰士和一切轉業地方機關、工廠工作的原有軍籍人員的家屬子女,均可接入新疆。當年,有一千多名家屬來疆隨軍。
1953年,新疆軍區所屬部隊,分別整編為國防部隊和生產部隊,都是現役部隊,隻是執行任務不同。
1953年7月,新疆軍區政治部幹部部製發國防部隊婚姻條例,規定凡具備現任營以上職務幹部;具有三年軍齡的二十六歲以上的連、排幹部;1936年7月7日以前入伍的紅軍戰士;三十歲以上並有六年戰鬥曆史的老戰士等四個條件之一者,可將家中愛人接來部隊。
後來,隨著婦女的增加,生活條件的改善,又放寬規定,凡是幹部都可以結婚或家屬隨軍。老戰士多數調到生產部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