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淑女,我從小就知道。
淑女應該是小時候穿著連衣裙,紮著蝴蝶結,端莊大方地坐著吃飯,努力認真地學習,乖巧伶俐地聽話的好孩子;淑女是那種長大後穿著高跟鞋,留著披肩發,端莊賢淑,溫順謙恭的大家閨秀。淑女的一生應該是幸福的,心中應該是滿足的。她們是小時候有爸媽寵,長大了有老公愛,等老了有兒子疼的女性的典範。
我徒有淑女的性格和形象,比如我溫柔賢淑,落落大方;比如我禮貌熱情,不溫不火。和我在一起你就不要怕傷了麵子,因為我會尊重你,在乎你,超過尊重我自己,我表麵上的確是淑女。
然而,然而,也許隻有我自己才知道,我骨子裏知道,我內心有股按捺不住的熱情和好奇,有一片無法輸出的情感的沼澤,它時不時會冒出滾燙的,帶有幻想的泡泡,試圖來渲染周遭平淡的世界。因為我想要看穿一切,了解一切,用我不大的眼睛和我有限的心智。
如今的我表麵上平淡謙和。除了我媽以外,現在已經很少有人知道,或者能夠看出,我小時候不是乖乖女。那時的我倔強,頑皮,不服管教。我不穿連衣裙,也不紮蝴蝶結;我不會織毛線,不會縫衣服,也不會玩跳繩,不會跳皮筋,不會踢沙包等等所有小女生應該會玩的遊戲。我不是淑女,從小就不是。
我媽曾經擔心我嫁不出去,她常常略帶憂傷地對我的叔叔姑姑們說,我除了讀書和做飯外什麽都不會,以後怎麽辦?
我竊笑後心想,除了那兩樣,我還會“愛”。我雖然不懂菩提空無一物的虛愛,但我可以體會耶穌愛人如己的真情。除了愛,這世界還需要什麽呢?所以以後怎樣,由它去。
我愛過,應該說是喜歡過,的第一個男生,是我媽媽同事的兒子,他的媽媽也是老師。蟲唱蛙鳴的夏日裏,當滿天細碎的光鋪天蓋地的湧來的時候,我和堂哥,還有堂哥的朋友,就是我媽媽同事的兒子,在爺爺家的院子裏玩捉迷藏。風吹來石榴花的香。已經忘記了他的樣子,但和他在一起,我心中似乎有細細碎碎的光,就像是被貓咪蹭了兩下腿似的柔和,又像是握著兒子柔嫩又纖細的手時的溫存 。那時候我恐怕還沒有上學。
夏天過去後,我忘了他,但卻沒有忘記這柔美的感覺,那種細碎的小女孩心中的溫和。
後來的我就這樣混混沌沌,懵懵懂懂,倔倔強強地來到了中學。
初二時我曾為一個男生,一個我從沒和他講過一句話的男生, 心動過,不過我發誓他至今不明真相。他似乎長得很帥,但我忘了他的模樣;他似乎很討老師歡心,但我也忘了老師如何歡心他。隻記得他課餘時間是去市體校踢球的,我喜歡運動的男生,所以我喜歡他。後來我上了省重點高中,他卻不知去向,所以我也忘了他,但沒忘記喜歡一個人的感覺,那是心中依依的感覺。
上大學時我現時的老公,當年的男友追我。20歲時的他隻看到了我淑女的外表,卻沒有看穿我內心的火熱,就好像我那些高中同學一樣。那時的他們以為我隻喜歡聽莫紮特,貝多芬和巴赫,但其實我更喜歡的是麥克傑克遜還有辣妹組合。
是的,沒有人看出我心中包著的那團火,和那片可以蒸騰出氣泡的沼澤,包括我自己。連我自己都以為自己是淑女,是一個待人彬彬有禮,說話輕聲細語的女生,是一個可以讓人愛戀的大家閨秀。
媽媽覺得我就該像她那樣,嫁一個愛自己的人就是幸福。媽媽說這世界沒什麽天長地久的愛,有的隻是生活。有人愛你超過愛自己,有人說非你不娶,那麽錯不了,跟他去。
但我不是她 ,我也不願成為她 ,可我不自覺也變成了她。。。。
當年的我,一個穿著時尚得體的淑女,20歲的文藝青年,是水瓶裏插著的花,吸引著眾多的蜂蝶。人們喜歡我悠悠的清雅和淡淡的才情,但卻沒人看出我心中的火焰,以及可能從火焰中噴發出的熱量,包括還沒有成為我老公的他。
還是我大學男友的老公確實愛我,愛我愛到了我不在乎的地步。
裹在淑女的殼裏的我,儼然無法掙脫這世界的律,於是表麵上做著淑女當做的事情,比如和他一起勤讀書,和他一起苦學習,和他一起看電影,和他一起逛公園,和他一起手牽手,和他一起走呀走。。。。
一路走呀走。。。。心中的沼澤地呀。。。。
魯迅說“不在沉默裏爆發,就在沉默裏死亡。”
我開始在文字裏爆發出。。。。幻想的泡泡。。。。
40歲的我,開始塗脂抹粉,開始散發出母性的智慧和洞察,開始從美豔蛻變成美麗。。。。。
泡泡一個一個,自生又自滅。。。。
難道我也正在演變成傳說中的淑女?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