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知有個“平權法案”,既有之,應敦促全美落實。豈有讓他開倒車之理。

至於各學校要培養什麽類型人才(比如創造型,知識型,操作型、領導型),各多少比例,那是學校的標準,仍然是按才錄取,不是按膚色人種。

按人才類型製定比例,各大學可以各有特色地有所側重,那才是美國,也是世界各國教育公平,長治久安又獲益長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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